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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评世界通信公司假帐引发的信任危机

更新时间  2003-06-26 作者:姜奇平
一场空前的信任危机正在袭击美国新经济公司。

  2002年6月25日,世界通信公司(worldcom)承认虚报了38亿美元的利润。有分析家认为,这起丑闻将同安然公司丑闻一道,成为“新经济”最受瞩目的失败之一。

 

  诚信丧失是因新经济而起吗?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认为,包括世界通信、施乐在内的美国新经济公司之所以一再出现诚信问题,是传统精神的危机,而非新经济的危机。不是由于新经济导致诚信丧失,恰恰是由于这些公司没有及时跟上新经济伦理的调整。

  韦伯曾经论证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内在一致性,今天,新经济伦理却显示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内在不一致性。根据新经济伦理,互联网的本质是认同,即自我对社会网络的认可。这种认同以企业“自我”认同企业社会责任的形式表现出来。企业诚信危机,是由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而起。新经济公司在技术上皈依了网络,却在伦理上背叛了网络,是诚信问题产生的最终根源。

  新经济伦理与新教伦理相反

  将“认同”作为互联网的主线,是曼纽尔·卡斯特的功绩。卡斯特“信息时代三部曲”的核心,就在于证明:“小我”(自我)是个人,“大我”(社会)是网络。网络社会的本质,就是小我认同于大我,自我认同于社会,个人认同于网络。

  新教伦理正好相反,认为小我只有脱离大我,才能成就自我。可以说,新教伦理是与网络精神背离最远的一种伦理意识。据“近二十五年来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加拿大查尔斯·泰勒的《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介绍,“这种个人主义连同伴随它的种种幻觉,在美国文化中尤其强劲”,这就给“认同”带来了天然的困难,因为认同说的是“我们在其他自我中获得自我的性质”。华尔街正是由于无视“其他自我”的利益,才使自我走上与社会责任对立之路。    

  诚信的基础,就是对于社会责任的认同。因此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又叫企业伦理运动。但这个问题很复杂。复杂性在于,无论是新教伦理,还是新经济伦理,表面上都赞同诚信,所用的词语还很难区分,但其实是两种意义相反的诚信。信任问题专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名著《信任》一书中,就没有认真分清两种诚信间的区别。他一方面承认“对于美国人来说,权力是绝对的,不能因宪法罗列的对社团或对其他人的责任和义务而稍减”。另一方面,却无视普特南在《独自打保龄球:美国下降中的社会资本》中关于“美国的社群生活惊人滑坡”的调查,得出美国文化基因中存在社群主义传统的二元结论。我认为把这个区别真正说透彻的,是美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领袖大卫·施沃伦。

  根据大卫·施沃伦的理论,仅用个人和社会这个范畴,不足以说清两种截然相反的世界观。因为个人主义可以援引合理利已主义的说法,认为个人利益的追求可以自发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攻击群体主义会抑制个性;而群体主义也可以辩解说,带着锁链跳舞,跳得好才是真好,同时攻击利己主义会破坏秩序。真正的分野,在于判断整体是有机联系,还是机械联系;有机联系是第一位的,还是个体独立是第一位的。

  不同角度看的诚信是不同的。按机械世界观看诚信,人与人的有机联系,是第二位的,个人利益才是第一位的。企业之所以要讲诚信,并不是因为在价值上要认同他人,认同社会,而是因为有法律在,“伸手必被捉”。反过来说,只要在法律上“不被捉”,讲不讲社会责任,只是道德问题,而非经济问题。这么多公司出事,都是栽在这一点上。而按有机世界观看诚信,人与人的有机联系是第一位的,个体利益是从中派生的。企业利益的根源在为社会服务,企业之所以要讲诚信,是企业自身关于“我是谁,应该按谁的要求做”的内省要求决定的。即使没有法律的他律,企业也不应有坑人的内在动机。

  不同诚信观的经济行为不同。卢曼的简化理论认为,信任本质上是对复杂的简化。有两种做生意的方式—正式缔约或“君子协定”。法律契约的前提是权利的原子论,它是复杂的做法。双方楚河汉界,权利界定清楚,不讲面子,不讲信任,但缺点是缔约的交易成本高,包括过高的信息成本、履约成本等等,都可能使交易无法达成;“君子协定”的前提是权利的有机论,它是简化的做法,缔约的交易成本低,但缺点是违约索赔难。工业社会是节点和原子本位的社会,倾向于大量借助法律等正式制度,规范个体间的契约行为。因此,在传统工业社会中,他律是正式制度,自律(讲道德、伦理、诚信)仅是非正式制度。美国律师业的发达,就是美国社会原子化的反映。而互联网技术优势在于网络效应的发挥,当节点增多,交易机会递增后,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最好制度,应具有低成本扩张的特征。因此,具有简化交易成本的信任,就成为稀缺的制度资源。信任第一次有可能进入正式制度,德治第一次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制度行为,而使法律不再是解决类似问题的唯一制度了。

  反过说,正是由于技术网络特性(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伦理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开始从外生问题,变成内生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说新经济伦理具有内在的诚信、信任、社会责任的要求。传统经济内在要求的是法治,而非德治,从生产力要求来看,是因为工业生产力发展,主要依靠分工,界定清楚个体边界。而新经济要求德治,是因为具有外部性的资源(信息)、资产(知识)越来越占主流地位,在伦理上要求突破个体的边界,深入到哈贝马斯说的“公共领域”。如果说信息、知识反映了客体世界的外部性特征,认同、信任,则反映的是主体世界的外部性,是“社会外部性”。说网络社会的特征就是认同,就等于说,网络社会的特征是社会外部性。与此相适应,新经济伦理的核心,就是诚信,是超越个体自我的对社会外部性价值的认同。

  不同诚信观的监管理论也不同。按照工业社会的无机诚信观,既然当局不能在正式制度范围内有效地要求当事个体讲伦理,只好加强他律的外部监管,结果是显然的,犯规的机会越多,监管成本越大。当网络带来梅特卡法则决定的指数增长的犯规机会时,当局只好“干瞪眼”。这就是斯蒂格勒说的可笑逻辑:市场“失灵”了,所以需要管制;不幸的是,管制竟然也失灵了;但这不要紧,管制失灵正好成了进一步加强管制的理由。斯蒂格勒利用经验证据对美国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的效果进行了验证,结果发现,证监会大费周章地审查招股说明书,并未显著改善投资者在新发行股票市场的收益状况。斯蒂格勒说:“如果计入管制成本,则证监会是否曾为购买新股票的人省下一块钱,实在非常值得怀疑。”这个管制成本是多少呢?仅美国证监会的预算就是4亿多美元。反之,按照信息社会的有机诚信观,则是另一种路子。就是把“德治”作为企业内生制度,代表就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强调利益相关者治理。1997年,国际社会为此提出《社会责任8000》作为非官方的标准,1999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带头签署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全球沙力文原则》等。美国普通股民纷纷加入支持行列,通过共同基金投资于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以便做到“投资者可以既做出社会贡献又不损失自己的腰包里的钱”。这部分资金在1997年就已达整个美国专业管理基金的1/10。通过道米尼社会指数(dsi)可以衡量这种社会责任投资。在英国,95%的成年人赞同“我希望我的投资给那些帮助而不是伤害世界的公司带来利润”。我们注意到,美国总统布什针对世界通信公司等一系列事件,正在敦促美国国会通过他提出的公司责任计划,说明解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确实出现了主流化的趋势。

  正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金融学教授杰里米·西格尔说的:美国股票市场近年繁荣之下掩盖的是一种责任心的缺乏。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挣钱,好像只要股票价格上涨,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这是新教伦理和美国精神跟不上现实发展的表现。

  新经济伦理与知本主义精神

  如果说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在历史上达成了“天仙配”,那么可以说新经济伦理与知本主义精神将结成新的“对对和”。

  什么是工业社会,这个问题已经让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说清楚了。什么是信息社会,也差不多让被安东尼·吉登斯称为“绝对可以比拟马克斯·韦伯的巨作《经济与社会》”的卡斯特《经济、社会与文化》三部曲说清楚了。

  卡斯特说得清楚,而世界通信公司、施乐等“新经济”们没功夫吸收。卡斯特认为,信息化社会是两股力量的交汇:一是信息技术,一是社会认同。二者互为表里,共同定义信息化社会。前者说的是技术的有机化,后者说的是社会的有机化。因此,信息化社会就是有机化社会。光通过互联网技术,将人们从物质上有机联系在网络中,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还必须通过社会认同,将人们从内心深处有机地联系在网络中。而信任,就是社会认同的胶水,就是社会意义上的tcp/ip。

  知识经济与社会认同,是一个硬币的两个等价之面。老子在《道德经》中,首先指出了知识经济与社会认同的关系:“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者力,自知者强。”信息技术和知识资本,使我们通过智慧,达到外部世界中节点与网络的有机联系和协同创新,解放了生产力;而社会认同,使我们通过信任,达到内在世界中自我与社会的有机联系和生命进化,解放了人本身。这才是互联网精神的神髓。

大卫·施沃伦,把认同问题区分为“现代性”问题和“后现代性”问题。现代性问题,是工业化认同,主题是将有机化的自我(自然经济中的自我),变为无机化的自我(工业机械化的自我);后现代性问题,是信息化认同,主题是将无机化的自我(分工社会化的自我),还原回有机化的自我(生命网络化自我)。二者的区别,正好相当于牛顿力学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区别。这正是互联网与现代认同共通的哲学内核。有没有这种世界观作基础,是“假冒”(被迫的)诚信,与“原装”(真心的)诚信的分水岭和试金石。是工业化,让美国人失去了诚信的第一推动力。哈伍德公司调查发现:“美国人相信,我们在该优先考虑的问题上失常了”,“他们目睹了自己的美国同胞日益变得原子化,自私和不负责任”。而一些前卫的美国人发现,东方工业化前的文化,如气论、中医经络理论、佛学、印度教等,却在落后的农业文化中,为比工业化更先进的后现代文化带来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启示。例如彼得·罗素就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发生了一个转变,即人们开始向内省视。我想这与佛陀在二千五百年前所做的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一种追求正发生在我们社会中的成千上万人身上。他们开始寻找某种新的东西。”信任就是这样一种无需迂回、直抵本性的“新的东西”,是化复杂为简单的东西。

  用原子论当然也能解释诚信,但在本原上、根子上却一定是矛盾的,最多只能把诚信理解到被动手段的高度,变成比复杂更复杂的东西,永远不会把诚信当作主动目的去自觉遵守,变成化复杂为简单的东西。这就好比非用西医解释中医,越解释越乱,没抓住中医有机世界观之本,反不如西医机械方法论之末。诚信问题是世界观问题,它的根据在于有机联系的本原性,在笛卡尔的分解式理性、洛克的原子论“点状自我”、牛顿的机械力学、美国牛仔文化熏陶下的工业理性及其原子世界观,早已瓦解了世界联系的有机性,是互联网和社会认同,将有机世界观从社会边缘重新拉到舞台中央,也才有可能使诚信再次主流化,实现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公众利益的统一。

  而世界通信公司、施乐等“新经济”们在诚信问题上的失足,根源在于他们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力,与传统而陈旧的社会价值观不相适应,是美国“节点”至上的传统文化与“网络”至上的先进生产力的矛盾的集中爆发。世界通信公司、施乐等“新经济”们之所以摔了大跟头,究其原由,在于他们并不真的懂得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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