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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首次裁定个人有权拥有枪支

更新时间  2008-06-27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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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布莱克斯堡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人们悼念在一年前发生的枪击案中的遇难者。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严重枪击事件,造成包括凶手在内的33人死亡。 新华社/路透

    美国最高法院26日裁定美国公民有权在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下拥有枪支,同时推翻了美国首都华盛顿实施了32年之久的禁枪令。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个人是否有权拥有枪支作出明确裁决。

    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以5比4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一裁决。裁决称,美国国会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权利所必须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表明持有和携带武器是美国公民不可剥夺的宪法权利。即使在这一修正案通过前,个人拥有枪支也一直是美国的历史传统。但对这一裁决持反对意见的少数大法官则指出,这条修正案对于个人持枪权利的定义是在参与民兵组织的特定情况下,并不能表明在任何情况下个人都有持枪权利。

    枪支管制一直是美国社会争论最激烈、分歧最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独特的建国历程,美国人有个人持枪的历史传统。然而,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美国不断发生各种恶性枪击案件,造成伤亡越来越大,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个人使用枪支的呼声不断高涨。美国联邦和各州继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枪支使用的法律,而首都华盛顿在1976年通过的禁枪令是最为严厉的法规之一。但以美国步枪协会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士认为,个人持枪是宪法权利,并主张放宽枪支管制。

    由于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在立法语言上的模糊性,使这场争论长期难有定论。拥有宪法解释权的美国最高法院曾在1939年就这一问题撰写了法律意见书,但未能澄清宪法第二条修正案是否表明个人持枪是宪法权利。

*相关资讯

美国全面禁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008年03月29日 来源:广州日报 

    美国佐治亚州一所医院当地时间27日再次发生枪击案,造成3人中枪身亡,1人受伤。枪击案频发一直是美国严重的社会问题。美国为何枪击案不断?政府是否会全面禁枪?带着这些疑问,记者特邀两位美国问题专家做客圆桌会议。   

  专家档案

    唐小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交学系教授、博士,现为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美国对外政策与战略等领域。

    袁征: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长期从事美国社会中的枪支问题研究。

  三大背景

    枪支管制问题复杂

    广州日报:请问两位老师,美国政府为什么准许公民私人拥有枪支?美国日益严重的枪支问题是如何产生的?

    唐小松:美国人可自由拥有枪支,把拥有枪支看成宪法赋予的权利。从美国建国之初,该权利就有明确的规定。

    当时,美国宪法起草人杰斐逊认为,要推翻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只有人民具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该规定体现在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第二条:“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而且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订,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动。

    宪法的该项规定本来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出台的,是为了应付建国初期全国不安全形势的需要。但是,这一修正案后来成了美国人自由拥有枪支的法律依据。

    袁征: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历史。枪支文化的形成,是由美国早期特殊的历史积淀造就的。16世纪,当第一批欧洲人历经艰辛来到美洲大陆后,面对着极为恶劣的环境。一方面他们要抵御野兽的来袭,另一方面还要和当地印第安人对抗。

    在这种混乱纷杂的环境下,当时并没有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提供有效的防卫措施,而枪支在保障人身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天,在许多美国人看来,最初美国之所以能够获得独立和自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拥有枪支的人们站出来,为信念挺身而出,才最终获得了独立和自由。

    第二,从法律看,宪法修正案的存在从法理上为枪支管制运动的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这一点唐老师说得很详细了。

    第三,从政治上看,民主党和共和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非常激烈。从上世纪60年代起,枪支管制就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民主党主张要加强对枪支的管制,但共和党却反对枪支管制,仅要求在枪支使用等细节上增加规定。这些年来,每次美国大选,枪支管制都会成为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

  亲身经历

    美国人想持枪很容易

    广州日报:两位老师都有过在美国求学的经历,能不能给我们的读者讲述一下你们对美国枪支文化的切身感受?  

    唐小松:我来美国哈佛大学快一年时间了,我有两点体验:一是近距离感受到枪击事件。哈佛大学地处波士顿比较富裕的地区,还算相对较安全,但离这里较远的几个区域经常能听到放冷枪的声音,我本人也亲历过一次。二是感觉到在美国拥有枪支很方便。一般来说,只要满21周岁,没有重罪前科或没有精神障碍,都有权持枪,而且很容易通过资格审查并获持枪许可证,我认识的一位哈佛大学的研究生就向我出示过持枪许可证。

    由于各州法律的区别,有的州甚至出现未成年人可获得持枪许可证的现象。比如,去年我们听说一个10个月大的婴儿获得伊利诺伊州颁发的枪支许可证,而且还是他的父亲帮他填写申请表并交付5美元申请的。

    另一方面,美国人民生活中的枪支并不是家家必备,因为很多人主观上并不需要枪支,需要枪支的人各有特殊目的,自然包括潜在的犯罪分子。

    袁征:我当初在华盛顿的时候,与全美步枪协会的负责人有过一次长谈。

    全美步枪协会当然是坚决反对枪支管制的,他们的一句口号是“步枪不杀人,只有人杀人”。他们举例说,如果每个家庭都有枪的话,小偷们在光临前就会有顾虑。此外,他们还认为枪支与犯罪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社会不稳定的话,犯罪率必然上升,但是涉枪犯罪却不一定上升。

  美国观念

    视持枪为“秩序象征”

    广州日报:我们中国人一直无法理解,美国人为了自由和权利是不是付出了太沉重的代价?要知道,美国现在每年约有3万人死于枪击案?

    袁征:关键在于中美两国间的差异性,包括价值观、政治架构、文化观念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差异。美国社会首先强调的是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其次才会上升到集体层面上,中国则是恰恰相反的。

    在美国,枪支的拥有已经成为十分寻常的事情。枪支或许在其他国家被认为是危险的物品,但在美国却被认作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义的图腾”。

    唐小松: 其实这不是美国人经常问的问题,在美国人的价值观中,枪支不等于“危险“,更不等于“沉重代价”,他们只把枪支与“权利”和“自由”联系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父亲为10个月大的孩子申请枪支的原因。我与美国国务院的一位官员以及哈佛大学的学生聊过这一话题。他们觉得这个问题是早有定论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美国的枪支只是所有日常生活设施中的一部分,各自分工和用途不同而已,它比普通人家里的菜刀不会危险到哪里去。在美国人看来,犯罪和杀人的动机产生于人,而不是无生命的枪支。当罪犯有杀人企图时,他可以借助各种手段,可以用刀、砖头甚至徒手掐死人。因此,枪支不是作案的罪魁祸首。

    禁枪前景

    枪支管制很难实施

    广州日报:据报道,美国最高法院18日举行听证会,审理华盛顿市政府禁手枪令是否违宪一案。请问未来美国是否能完全禁止私人持枪?

    袁征:美国的枪支管制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关于枪支管制的争论,实际上涉及到公民权利、国家管理的权力与公共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问题。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法定权利、利益集团政治和党派之争等多种因素也交织其中,显得异常复杂。

    唐小松:对于枪支控制,美国一直有“持枪论”和“禁枪论”两种观点,从来没有争论出任何结果。

    要在不久的未来禁枪很难。最近一年来,美国高校接连发生了几起枪杀案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引起了美国禁枪活跃分子的强烈反弹,他们又开始向最高法院呼吁,要求禁枪。从目前看,宪法中规定的持枪权利在短期内很难被动摇。还有一点就是,枪支管理已经成了一个敏感话题,政治家一般不轻易主动挑起它,弄不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美最高院针对禁枪案

    70年来首次举行听证

    3月18日,美国最高法院举行听证会,审理华盛顿市政府禁手枪令是否违宪一案。这也是美国最高法院近70年来首次审理类似案件。

    法学专家认为,判决结果将对美国枪支管理法产生深远影响。

    2003年“赫勒案”将“禁枪派”和“反禁派”的争议推向前台。当时担任华盛顿联邦法院警卫的赫勒申请私人拥有枪支遭管理部门拒绝。他于是将华盛顿市政府告上法庭,认为政府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

    据悉,听证会对公众开放,最高法院还将在会后公布听证会音频记录,预计6月将有结果。华盛顿市政府1976年颁布实施禁手枪令,禁止市民在家中持有手枪,这项法规一直沿用至今。

    2008年3月24日 美国艾奥瓦州男子史蒂文·苏佩尔枪杀4名来自韩国的养子女和妻子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2007年12月5日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东部城市奥马哈一座商场发生当年美国最严重的商场枪击案,造成包括枪手在内的9人死亡,另有5人受伤。凶手是19岁的青年罗伯特·霍金斯,其行凶动机是“我要时髦一回”和“我要出名啦”。

    2007年10月7日 美国威斯康星州发生枪击事件,7名正在聚会的青少年遭到一名枪手的袭击,其中6人死亡,一人身负重伤。凶案的疑犯是该县的一名治安官员和兼职警官,20岁的泰勒·彼得森。

    2007年4月16日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枪击案,造成包括凶手在内的33人死亡,堪称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并被美国《时代》列为“年度十大新闻”之一。凶手为23岁的韩国裔青年赵承熙。(李明波)

美国每年3万人死于枪击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新华网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的《2007年美国的人权纪录》说,目前美国私人拥有枪支达2.5亿支,几乎人手一枪,每年约有3万人死于枪击。

    文章说,美国枪支泛滥,持枪犯罪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文章援引美联社2007年1月29日报道称,在佛罗里达州,大约41万人得到携带隐藏武器的许可证,由于当局工作出现漏洞和错误,其中1400人有犯罪前科或曾犯有重罪。

    文章说,据《今日美国报》2007年12月5日报道,自2002年以来,美国因枪击致死案件总体上升了13%。有25%的暴力犯罪者在行使犯罪时持有武器,其中9%发生了枪击事件。据美国司法部2007年12月公布的报告,从2005年7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5岁至18岁的青少年中有17人死于校园暴力。

    文章援引美国联邦调查局2007年9月公布的全美犯罪情况报告统计说,2006年,美国全国暴力犯罪为141万起,比上年增加1.9%。在美国,每22.2秒发生一起暴力犯罪,其中,每30.9分钟发生一起谋杀案,每5.7分钟发生一起强奸案,每1.2分钟发生一起抢劫案,每36.6秒发生一起恶意袭击案。

    文章援引美国警察执法研究论坛对全美163个城市2007年上半年暴力犯罪情况进行的调查报告称,65%的城市凶杀犯罪增加或无改善,41.9%的城市严重袭击案件增加或无改善,55.6%的城市抢劫犯罪增加或无改善。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