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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至今没有妇女和黑人总统?

更新时间  2008-07-03 作者:余志森

2008年伊始,太平洋彼岸的美国总统大选在艾奥瓦拉开序战,民主党希拉里与奥巴马的激烈竞选,引发了人们猜测:美国会不会出现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抑或第一位黑人总统?说也怪,美国立国两百余年来已有43位总统,至今却没有一个女总统和黑人总统,与当今世界上的“女王”、“女总理”、“女首相”比较显得“落后”多了。原因很复杂,然美国总统制在起源上也有因可察。<?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20多年前,美国还没有“国”,没有国当然没有总统。美国总统职位是参加制定宪法的开国元勋们“设计”出来的。最初,13个英属殖民地为了联合抗英召开了大陆会议,<?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77674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178131,《邦联条例》被各州批准生效,殖民地正式组成一松散邦联。大陆会议让位于邦联国会。可是邦联没有强有力的政府与行政长官,只是设立一个任期一年的国会议长,权力还没有现在的联合国大呢。当时一批主流政治家,后被称为联邦主义者的开国元勋力主建立强有力的全国政府,改变“州自为政”的无政府局面。如何建立政府?“宪法之父”麦迪逊说:“假如人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假如由天使来管理人,就不需要从外部或内部来控制政府。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首先,必须使政府能控制被管理者;其次,要强迫政府控制自己。”

 

为此,17875月至9月, 12州(罗德岛自治州拒绝参加)的代表以修改《邦联条例》为名在费城开会。各州共派出74名代表,只有55人到会,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只有39个代表。55岁的华盛顿为会议主席,81岁的富兰克林是最年长的元老,代表大半是青年人,平均年龄42岁。根据美国历史学家比尔德的研究,这些代表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其中7名担任过州长,至少有28名在革命期间或在邦联期间任职于大陆会议或邦联国会,8名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他们大部分是富人:有土地、有工厂、有奴隶、有债券等。奴隶、契约奴、妇女和无产者全被排除在外,没有一个妇女代表,没有一个黑人代表。会议伊始就规定:与会人士的任何发言“不得付印、不得发表、不得传播”。麦迪逊等人“违背”原则,私下详细记录了会议实况,后人才得以了解制宪会议内幕。

 

制宪会议在讨论设置最高行政长官问题上,辩论焦点是有关总统的职权、任期、人数、选举办法、称谓、弹劾等问题。会议开始,弗吉尼亚代表首先提出方案建议在联邦政府中“设置一名全国行政长官,由全国立法机构选举产生”,建议总统除了拥有执行国家法律的一般权力外,还应享有联邦授予国会的各种行政权力。对此代表们唇枪舌剑、激烈争论。

 

如总统任期问题,有人提出7年,有人主张3年,有人提出终身,最后定为4年;总统人数问题,有人认为如只设一个总统与君主无异,提出3人为好,有反对说三人执政后患无穷,造成的内讧的毒素会扩散到民众;有人主张总统应该由美国公民直接选举有“崇高品格与杰出贡献的人”担任,反对者认为直接民选犹如“让瞎子分辨颜色一样不合理”,有人主张由立法机构选举最高行政长官,反对者认为最高行政长官应该摆脱对全国立法机构的依赖。辩论结果是美国总统由“选举产生”,但不是直接选举,“各州应依照该州议会规定的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名,其人数应与所选派于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数相等”,由选举人选出总统;人建议总统“有权否决立法机关通过的任何法令”,反对者认为这样做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力就会变得越来越大,最终演变君主政体。富兰克林、麦迪逊、伦道夫力主对总统保留弹劾权,如果不保留,那就只能依靠暗杀来摆脱一个腐化的最高行政长官了。一些小州害怕美国总统权力过大,提出“国会可以应大多数州的州行政长官的请求罢免最高行政长官”;关于总统称呼,有方案称美国的行政权力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是他的职务称呼,尊称“阁下”。此外代表们对总统薪金也展开辩论,最后决定总统任期内应获得劳务酬金但“不得增减”,不得接受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的其他酬金。最后形成的宪法文本确立了“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等一系列规定。宪法没有反映妇女和黑人的利益,如残忍的黑奴贸易被保留到1808年,宪法与州宪法都否认妇女的选举权。《美国人民的历史》作者津恩说:半边天的美国妇女“根本不在开国先父们的考虑之内。”

 

宪法批准后,1789年美国举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总统选举,华盛顿当选为第一届美国总统,建立了历史上第一届联邦政府。可是在390余万人口中只有区区12万人有选举权,其中当然没有妇女和黑人的份。

 

美国人设计“人管理人”的政府深受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分权”思想的影响,麦迪逊、汉密尔顿认为立法、行政、司法权置于一人手中,无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所以他们在确定总统行政权的同时设计各种办法来限制这种权力,强迫政府“控制自己”,“以防止走向暴政”。200多年前,世界上还是一个君主制横行的年代,其时英国是君主立宪制,法国是君主专制,俄国更是沙皇专制,我国正处于清王朝时代,而美国的制宪者们却在设计自己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表现了“反潮流”勇气与智慧。

 

但当时美国开国元勋所设计的总统职位完全排除了妇女与黑人当选的可能性。尽管美国妇女和黑人在独立战争中作出过重要贡献,但根据1787年宪法他们却没有选举权,广大黑人奴隶经过南北战争的浴血奋战取得选举权,宪法修正案第15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可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黑人还要掀起规模巨大的民权运动,实现他们的“梦想”。美国妇女同样坚持不懈争取女权,直到一战以后才取得选举权,修正案第19条对此加以肯定。可见,美国妇女和黑人为取得自身的天赋权利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美国人心目中的妇女和黑人的地位与形象也经历了长时间的变化,这些都是影响大选的因素。所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2008年大选中如美国选出了女总统或黑人总统都是值得我们期待的事情(已发表在《解放日报》2008年1月19日第6版)

 

(感谢余志森教授惠寄)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