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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怎样搞“教授治校”

更新时间  2008-10-28 作者:王笛

    教授治校,没人对教授指手画脚,教授们腰杆直底气足

    为何美国能够拥有世界顶级、最具活力的大学?原因之一是“教授治校”。余在美国大学任教十年,对教授治校在最基层的系一级单位的实施,所知颇详,这里略述一二。

    依法办事为首要条件,这个“法”是教授们自己制定的。美国大学每个系都有自己的“宪法”,即 “次要法规”(bylaws),可根据情况不时进行修订,如我系法规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5年,每次修订都需要全系教授投票通过(指全系终身系列的正、副、助教授,讲师和行政人员都不属于终身系列,无投票权)。法规是系的“管理大法”,规定了各种重要决策决定方法,系主任职权范围,各种委员会组成及其职权、投票程序等。有一点应强调,除在晋升问题上因资历不同权力大小有异外,其余任何事务,不分新老、资历深浅,教授决策权利平等。

    教授们各司其职,无行政掣肘。系里除教授以外的所有人员,都是为教授服务的。重要决策和管理由教授组成的各委员会完成,如执行、人事、研究生、本科生等委员会。其中以执行委员会最为重要,是系的决策机构,由系主任外加若干人组成,都由选举产生,每个级别(即正、副、助教授)都至少有一个代表,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执委要决定的事务有研究经费分配、每个教授的表现评级、工资晋升幅度等。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各大学系主任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是从系内部选举产生。我系两种方法都使用过。

    聘任权亦完全在教授手中。一旦职位空缺,系里必须打广告全国招聘,并为此成立一个委员会以专其责,由他们对所有申请进行初选,在全系会议上逐一介绍初选理由,然后由委员会进行初试(一般在专业年会上)。初试后选出前三名,在系全体会议通过后,请候选人到校园面试,全系教授都有机会同他们进行接触。然后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作出排名,提交全系大会讨论,最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整个招聘过程都由教授独立操作,其他人无权干涉。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了得到最优秀的人才,靠关系、走后门的事几乎是闻所未闻。

    晋升也是由同系教授决定。每年要对助教授包括研究、教学、专业服务三方面的活动进行评估,由人事委员会负责,这个委员会由本系已有终身职的正副教授组成,并进行不记名投票,看第二年是否继续聘任。助教授任职之第五年,要决定是否授予终身教职并晋升副教授时,系里要专门为其组成一个委员会,由教授分别撰写评估其研究、教学、学术服务的三份报告。研究报告最为重要,申请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必须寄给六位校外匿名评审人。在讨论是否给予终身待遇或晋升时,这些报告会成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在人事委员会上过半数者,将上报院校两级审批。没有过半的助教授,只好打铺盖卷走人。由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程序差不多,只是人事委员会由全体正教授组成。

    教授治校也有各种问题,但总的来讲,这样行政成本最低,走的弯路最少,学校管理民主公正透明,没人对教授指手画脚,教授们腰杆直底气足,你奈他何?大学里如果官权太大,教授成为官员的附庸,围着他们的指挥棒乱转,没有尊严和权威可言,大学便成为衙门,岂能奢望正常之发展?

    (作者为得克萨斯a&m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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