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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巴马总统提名索托马约尔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更新时间  2009-06-02 作者:Michelle Austein Bro
         美国国务部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Michelle Austein Brooks 从华盛顿报道,欧巴马总统5月26日宣布提名联邦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法官索尼亚·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出任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
        如能得到参议院的批准,索托马约尔将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拉美裔大法官。欧巴马总统称赞她具备"作为一名最高法院大法官至关重要的深厚阅历和远见卓识"。
         索托马约尔被民主党籍前总统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提名担任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2n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法官,任职11年。此前,她于1992年被共和党籍前总统乔治·H·W·布什(George H.W. Bush)提名担任同在纽约的一个联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的法官。索托马约尔还曾在私人律师事务所当过律师,并当过纽约市的一名助理地方检察官。
        如能得到批准,索托马约尔将成为最高法院的第三位女性大法官。她现年54岁,将成为目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年纪最轻的两人之一,只比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大几个月。
        欧巴马总统指出,最高法院大法官必须"头脑敏锐,精通法律",能够侧重于关键问题并明确解答复杂的法律问题。欧巴马总统说,最高法院大法官还必须认识到"司法作用的有限性,理解法官的职责是释义,而不是立法,在作出裁决时不能从任何特定的意识形态或行动纲领出发"。
        欧巴马总统接着说,最高法院大法官还应当"经受过阻力和障碍,困难和艰辛的考验"。索托马约尔有过这样的经历,并被欧巴马总统称为"一位有感召力的女性"。
        索托马约尔的这种经历包括在纽约市布朗克斯区(Bronx)的一处平价住宅区长大成人。她依靠自己获得的奖学金先后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和耶鲁法学院(Yale Law School)。欧巴马总统说,索托马约尔实现了促使她的父母从波多黎各(Puerto Rico)移民到纽约的"美国梦"。
       如能得到批准,索托马约尔将取代大法官戴维·苏特(David Souter)。苏特已于5月1日宣布计划在最高法院6月份听审期结束时引退。苏特是1990年由前总统乔治·H·W·布什提名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
一项重大责任
        欧巴马总统表示:"在我国宪法赋予总统的诸多责任中,比挑选最高法院大法官更重大或影响更深远的责任屈指可数。"最高法院是美国政府司法部门的最高一级机构。
        欧巴马总统在任期内将提名全国各地数以百计的联邦法官,但最引人注目的司法提名是终身制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组成终审上诉法院,审理下级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的判决。政治专家认为,欧巴马总统在其任期内很可能有机会提名不止一名最高法院大法官。
        如美国宪法第二条所规定,最高法院法官同内阁官员和其他被委任的政治官员一样,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批准。欧巴马总统表示,在决定提名索托马约尔前,他徵求了国会两党议员的意见,并逐一徵求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成员的意见。在参议院全体投票表决前,司法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向被提名人提出问题。
        欧巴马总统敦促国会最迟在9月份对索托马约尔的提名进行投票,使她在得到确认的情况下,能够在10月份下一个听审期开始时加入最高法院,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
        目前的最高法院大致上可分为一般被认为属自由派的4位大法官和一般被认为属保守派的4位大法官。尽管苏特是由共和党籍总统委任的,但他往往倾向于与约翰·保罗·斯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和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erg)同属自由派。保守派大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据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e)研究部主任本杰明·威特斯(Benjamin Wittes)说,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大法官处于两者之间,经常投出决定性的一票。
        最高法院目前在政治观点方面势均力敌的状况意味着对大法官的每一项新任命都有可能改变最高法院目前的意识形态均势。因此,最高法院人选的提名将受到公众和美国国会的密切关注。在道德问题上(奴隶制、堕胎、种族隔离问题)有关宪法的争议曾有数次导致美国公众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问题上的意见两极分化。
        在听证过程中,参议员常向接受提名的人选就其从事法律工作的记录和对宪法问题的看法提出问题。这一过程可能会有激辩,特别是在国会有关委员会成员想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判断有关人员的观点的情况下。回顾历史,约有20%被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选得不到参议院的批准。
        美国宪法虽对总统和国会议员在年龄、住处和公民身份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对最高法院大法官并没有类似的规定。宪法也没有规定最高法院必须由9名大法官组成。
        宪法并不要求最高法院大法官有担任法官的经验、有宪法方面的专门知识或受过法律训练等必要条件。但是,事实上几乎所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选都来自受过法律训练的群体,拥有从事律师工作或担任法官的专业经验。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