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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迪·霍尔顿:美国人对公民自由的热爱是来自于精英还是民众?

更新时间  2019-06-01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光启

伍迪·霍尔顿:美国人对公民自由的热爱是来自于精英还是民众?


伍迪·霍尔顿:美国人对公民自由的热爱是来自于精英还是民众?

伍迪·霍尔顿(Woody Holton)南卡罗纳州大学历史系教授


2019年5月17日上午9点30分,光启国际学者中心“区域国别研究系列”第一讲在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校区文科实验楼1020会议室开讲。来自美国南卡罗纳州大学教授伍迪·霍尔顿(Woody Holton)为与会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Did America’s Love Affair with Civil Liberties Come from the Leaders or the Masses?”的精彩讲座。

美国革命史研究领域可谓大家如云,而霍尔顿教授则是近年来“平民主义”研究路径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其有影响力的多部论著中,他都刻意远离“精英主义”的研究路径,倾向于用“自下而上”的视角来研究底层民众在美国革命和早期共和国构建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霍尔顿教授的“平民主义”研究路径,也体现在今天的讲座之中。

讲座伊始,霍尔顿教授首先谈到自己对“美国公民自由”这一概念的看法。他指出,虽然美国在保护公民自由这一方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成功,但是大多数美国人民仍然十分推崇美国今天所拥有的自由,并引以为傲。那么,这里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美国人民今天所推崇的公民自由究竟是来自于上层精英还是底层民众?围绕这一问题,霍尔顿教师拉开了今天讲座的序幕。首先,他展示了《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的一小部分内容,并指出,我们经常被告知:这两份重要文件均出自美国建国初期的一些重要的领导者,如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等,是他们起草了这些文件并颁布于世,进而对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但是,霍尔顿教授指出,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首先,关于《独立宣言》,霍尔顿教授认为,最初美国的国父们颁布《独立宣言》的目的,并不是要宣扬自由与平等的思想。《独立宣言》一般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序言提倡天赋人权等自由与平等思想,是如今美国人所推崇的部分;而后半部分则是宣扬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有脱离英国的权利,而这一部分才是当时美国国父们颁布《独立宣言》的真正目的。实际上,《独立宣言》充其量只是一个“分离文件”——宣布有权脱离英国统治实现独立。因而,在当时前半部分的内容只是“表面文章”,更不会将其大力宣扬。那么,既然前半部分序言不受重视,当时的上层精英也没有积极宣扬,那么为什么后来却是影响美国甚至整个世界呢?霍尔顿教授认为,是不同群体的底层民众为了自己的平等权利而持续不断的发起抗争,并援引《独立宣言》的序言,才使得自由平等思想传播开来。

接着,霍尔顿教授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一位叫做莱缪尔·海恩斯(Lemuel Haynes)的非裔美国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他加入大陆队与英军作战。当看完《独立宣言》以后,他写了一篇文章,名叫《自由进一步扩大》(Liberty Further Extended)。在文章中,他大量引用了《独立宣言》的序言,宣扬《独立宣言》不仅是一部“退出宣言”,更应该是一部争取自由的宣言,并试图把《独立宣言》的序言用于推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第二个例子是一位叫做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的美国白人妇女。她在1848年的塞内卡福尔斯会议(Seneca Falls Convention)上撰写了《权利与感伤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 and Sentiments)。与海恩斯相似,斯坦顿也用《独立宣言》的序言作为武器,来为美国的妇女争取自由与平等。因而,霍尔顿教授的结论是:作为颁布《独立宣言》的美国国父们当初并没有想要宣扬公民自由,也没想给予公民自由,而是底层人民,像海恩斯、斯坦顿这样的底层民众,他们运用《独立宣言》序言中关于公民自由的内容作为武器去争取平等权利,才使得这些思想传播开来并深入人心。

其次,关于《联邦宪法》中的《权利法案》。霍尔顿教授指出,传统的观点认为,《联邦宪法》为美国奠定了民主制度,其中的《权利法案》规定了美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深受如今美国人的推崇。但是他指出,在《联邦宪法》制定以前,美国是一个非常民主的国家。各州议会议员直接由人民选出,每年选举一次。在宾夕法尼亚州,该州甚至允许妇女有选举权。而《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像华盛顿、麦迪逊等人,他们企图压制美国的民主,把原来非常民主的国家变的“不太民主”。例如,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联邦参议员和总统都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的,美国妇女没有资格拥有选举权等等。而为如今美国人所称道的《权利法案》的颁布,起初并不是宪法制定者们的本意。在1787年,《联邦宪法》制定完后提交各州批准,有很多州不予批准。原因有二:一是宪法没有明确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二是宪法把美国变的“不太民主”。经过一番妥协,反对者以颁布《权利法案》为条件,批准了《联邦宪法》。但是,《联邦宪法》获得批准之后,民众见麦迪逊没有丝毫履行承诺的意思,便以不支持他当选议员为要挟,迫使其最终起草并颁布了《权利法案》。霍尔顿教授指出,虽然《权利法案》的颁布出自上层精英麦迪逊之手,但是归根结底是底层民众的推动。

通过对《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两部文件的分析,霍尔顿教授给我们展示了“平民主义”研究路径在美国革命史中的运用。讲座期间,霍尔顿教授的语言十分幽默,与在场师生积极互动,在场师生亦积极响应。讲座圆满结束。

伍迪·霍尔顿:美国人对公民自由的热爱是来自于精英还是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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