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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教授在武汉大学讲学

更新时间  2008-06-20 作者:杨光、吕昭(武汉

应武汉大学世界史研究所和高级研究中心的邀请,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大学历史系李剑鸣教授,在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第12届年会召开前夕,2008524日下午给武汉大学世界史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了题为“‘共和’和‘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对共和主义的重新界定”的学术讲座。

在这次讲座中,李剑鸣教授主要以革命和立宪时期开国元勋在著作和讲话中对美国制度定义的含混和分歧为切入点,从历史形态的角度探讨了古典民主和古典共和政治理念在美国革命和立宪时期其内涵的转化以及制度安排上交融一体的过程。

李剑鸣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相关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成果以及内在的不足之处。然后他从历史语义学出发,介绍了“民主”和“共和”的原始定义。他指出,民主的来源是希腊语,亚里士多德指出民主的涵义就是“轮流的统治和被统治”,希腊的古典民主制致力于维护人民权利的平等,在我们今天看来作为民主制度应有之义的选举制度在当时实际上被认为是一种精英主义,公共职务是由城邦公民抽签产生并轮流担任的。城邦重大事务主要通过全体公民大会辩论决定,是一种简单政体。而共和的来源是拉丁语,主要强调的是公众参与,承认贵族和平民的差别,成立不同的政治机构赋予不同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权利。古典共和实质上是贵族和平民分享政治权力的结果。

李剑鸣教授认为正是美国革命对于古典民主和古典共和进行了改造,双方的定义都发生了变化,并在政治制度层面上逐渐融合。从而产生了民主共和制的美国政治体制。

首先美国共和制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一切权力受委托于人民,由自由公开的选举产生。参议院,众议院,总统分别参考贵族制,民主制和君主制,实际上是三者的结合。

其次在阶级基础上,美国共和制承认国内不同阶层利益的存在和公民经济实力的不均衡,将多样利益的存在视为民主制度的基础。在经济实力不均衡的基础上力图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政治参与。在道德和政治的关系上,美国共和制不要求公民一定要有奉献的美德,无美德的公民同样可以作为民主政治的主体,但是在制度安排上要抑恶扬善。

最后,在权力和自由的关系上,美国共和制一反古典共和主义者对于自由和权力关系的看法,认为权力是秩序的基础,而自由又是秩序的产物。美国革命真正调和了自由和权力的关系。

李剑鸣教授认为正是这些价值观念的转化打开了民主和共和融合的观念通道。

李剑鸣教授还指出,代议制的出现对于美国政体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代议制的出现使大共和国的出现成为可能,同时也使大民主国的出现成为可能。这是从古典民主到现代民主的核心,在制度安排上为双方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

因此,开国元勋在立宪后对美国政体的“民主”,“共和”,“民主共和”的描述实际上是对美国政体的同一表述。在美国民主和共和在政体层面上已经融为一体。因为共和政体的理念由权力分享转化成权力委托,而民主政体的理念则由直接民主转为间接民主。而代议制泽成为两个观念实现的共同桥梁。

李剑鸣教授还提到了“共和主义”旋风,认为有些现代学者往往通过对共和和民主的原始定义的讨论,试图用共和为民主减负,但实际上两者内在观念早已发生深远变化,作为历史研究者,在研究问题时,必须关注变化。

李剑鸣教授的讲座以其独到的视角,广博的知识和深入浅出的分析赢得了在场全体师生的阵阵掌声。他在提出的史家的眼光问题更给同学们以深刻的启发,使之获益非浅。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