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员动态 > 学术活动

会员简介

学术活动

会员成果

学术活动|“美国例外论”线上讨论会会议记录

更新时间  2022-10-27 作者:秘书处

“美国例外论”线上讨论会

 

会议记录

 

 

整理人 :王禹、李小宇

 
 

2022年8月23日,由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系主办,国内部分美国史学者、国内部分高校美国史专业方向的研究生们共同进行了一次以“美国例外论”为主题的线上对话会议。本次会议缘起于对复旦大学李剑鸣教授和北京大学王立新教授新近两篇以“美国例外论”和“美国例外主义”的论文的学习和讨论。参加会议的学者包括:

 

发言人   

李剑鸣  复旦大学教授        

王立新  北京大学教授

 

评议人   

原祖杰  四川大学教授

牛   可   北京大学副教授

张勇安  上海大学教授

 

对话人   

蔡   萌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曹   鸿   中山大学副教授 

董   瑜   南开大学副教授 

杜   华   武汉大学副教授

何   芊   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林   斌   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后 

刘   祥   四川大学博士后

刘义勇  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

鲁迪秋  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

仇朝兵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史宏飞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副教授

滕凯炜  南开大学博士后

谢国荣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邢承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许翔云  北京大学博士后 

薛冰清  复旦大学青年副研究员

王睿恒  南京大学副教授

王一哲  首都师范大学讲师

王   禹   四川大学副教授

杨长云  上海大学副教授

杨   钊   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

姚念达  南京大学博士后

于   展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

翟   韬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

 

旁听者

部分青年学者和在读研究生

 
 

 

 

1

第一部分:引言

 

王禹:各位老师,下午好!今年内,复旦大学李剑鸣教授与北京大学王立新教授将在国内同一学术期刊的同一期各发表一篇以“美国例外论”为主题的论文。其中李老师的论文《关于“美国例外论”的历史反思》是一篇带有史学理论色彩的研究;而王立新老师的论文《重申例外主义:里根对美国国家身份的塑造及其影响》则是一份关于例外主义这一政治文化现象的个案研究。如同李老师在文章中所说,对美国史的研究者来讲,“美国例外论”既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术语,又是一个兼具理论性、模糊性和争议性的概念。因此,经老师们倡议、协商,决定就这一主题展开一次线上对话会,为美国史的青年学者和研究生们提供一次学习和研讨的机会。此次会议除李剑鸣教授、王立新教授出席外,还邀请了四川大学原祖杰教授、北京大学牛可教授、上海大学张勇安教授作为评议人。会议首先由李剑鸣老师、王立新老师就其论文做介绍性发言,接着再由三位评议人进行评议,最后由全体与会人员展开线上自由对话。下面先请李老师谈一谈。

 

李剑鸣: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一方面是因为“美国例外论”作为一个历史问题和学术问题,本身具有无可置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这个问题也牵涉到我个人当前的现实关怀。

 

首先,在国内外学术界,“美国例外论”虽然是一个反复探讨过的老话题,但并不是没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只要说到美国,总难免触及美国的独特性,许多人往往接受美国学者的观点,或者受到意识形态的熏染,不假思索地对“美国例外论”持一种否定和批判的态度。这样就容易把问题简单化。美国学者批判“例外论”,显然是有他们自己的考量;我们作为美国以外的学者,在学术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大语境下,应该采用不一样的方式,从不同的视角来看待“例外论”。

 

其次,在国际政治、文学、社会学等学科,“美国例外论”长期是一个热门话题,有关的研究也各有特点。我们作为历史研究者,如果从历史学的角度、运用历史学的方法,对“美国例外论”加以重新审视,似乎可以提供一些具有学科特色的看法。这也是我在题目中用“历史反思”的用意。这里的“历史反思”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基于历史材料和历史语境来考察“美国例外论”,二是要从历史学的视角、采取历史学的方法来进行反思。

 

最后,在当前的社会政治语境中,我们应当如何认识美国?中美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中国人对美国的认知和态度也出现了显著的转向。作为专业的美国史研究人员,我们对美国的认知和理解也会受到影响,能不能尽可能中性地获取关于美国历史的知识,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在这样的政治和舆论环境中,我们要怎样才能保持学者的眼光?我觉得,通过对“美国例外论”的讨论,我们也许能够获得一些启示。

 

在具体写法上,我采取的是对话的方式。一是与其他学科的学者进行对话。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视角和侧重点,美国史学者立足于史学本位,基于历史材料和语境主义方法来看待“例外论”,或许能看出一些别的学科忽略或误判的地方。二是同“常规智慧”对话。人们对“美国例外论”早就有很多约定俗成的看法,我们现在从历史学的角度来判断,看看这些看法哪些站得住脚,哪些还值得推敲。“常规智慧”有合理的地方,能给人带来启发,但也有不严谨、不周全的缺点,如果基于学理与“常规智慧”开展对话,或许能看出一些新的东西。三是与“美国例外论”的信奉者对话,努力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探讨他们为什么信奉“例外论”,他们怎样看待美国的国家特性,以及这样看待美国的国家特性又有什么意义。这种对话当然不是要同他们争辩,而是基于“了解之同情”去弄清他们的思想逻辑。

 

这篇文章的主要路径属于思想史和政治文化研究的范畴。一方面,我想从思想史的路径来讨论“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观念的起源、形成、演变、传播和被接受的情况,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重塑与变形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也采用政治文化研究的路径,不仅仅把“美国例外论”看作一种思想观念,而是更多地把它理解为美国人对美国社会及国家特性所抱有的情感和态度,进而讨论它与政治行动、政治制度之间的关联。

 

 

 

 

 

王立新:我也交代一下这篇文章的由来,同时介绍一些实际上我已经写了、但没有在文章中呈现出来的内容,这可能会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美国例外主义——尤其是里根时代的美国例外主义——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这篇文章是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一部分,关于里根的内容是项目成果的最后一章。该项目的主题是“独立以来美国的身份意识与对外政策”,其中包括了冷战时期的内容,特别是冷战终结与美国国家身份观念之间的关联。这一项目主要研究美国人对其国家的理解和认知怎样塑造了美国国民、美国精英的自我身份,怎样塑造了他们对美国国际地位、国家特性和国家利益的看法,以及这样一种看法又怎样影响和塑造了美国的外交政策。我们知道,个人可以认识自己,可以认识自己所在的社区、单位,以及认识周边的事物,但是个人仅仅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认识国家的。国家的自我认知是通过精英特别是领导人塑造出来的,其核心是要讨论这个国家或者这个共同体有什么样的特性、它与其他国家其他共同体有什么区别、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在国际社会中究竟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把这些问题视为国家的自我认知或者说国家的身份观念,整个项目都在考察美国独立以来的这种自我认知,或者说国家身份的观念怎样影响美国人的世界观、利益观,又怎样影响美国的对外政策。项目的最后一部分讨论了冷战终结阶段美国的国家自我理解如何影响了美国对苏联的战略,需要找一个个案做经验性的、实证性的研究。

 

通过阅读,我将目光锁定到里根身上,因为里根被认为是对终结冷战做出了最大贡献的美国总统,被认为是一位伟大的沟通者和传播者,他大量地阐述了美国的国家特性以及美国应当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的角色。里根上台之前,以及里根上台之初,美国在国际上受到的屈辱、美国经济上的滞涨,以及美国民众对美国国家及自身未来之信心的严重下降,使得美国陷入深刻的信心危机中。而在我撰写这篇文章时,也正值美国共和实验遭遇巨大危机、美国人国家信心下降之际,这些现实促使我思考,应该把里根对美国国家身份的塑造放在一个什么样的历史语境之下去加以理解,进而去探寻它的作用、意义和影响。以上是这篇文章的由来和出发点,简言之是一贯的学术关切加上我们当下所处的背景、当下的所思所想、当下面临的现实影响了文章的选题与立论,我想这可能也是大家在写作论文过程中的相似或共有的经历。

 

大家看到的这篇论文其实删去了很多东西,最早的稿子里有大量关于里根如何抨击苏联的内容。里根把苏联作为美国国家身份的对立面,认为美国是自由的灯塔,苏联是自由的敌人;美国是耀眼的山巅之城,苏联是一个邪恶帝国。他在演讲中(比如大家很熟悉的关于“邪恶帝国”的演讲)经常把苏联作为美国的对立面加以谴责,他对共产主义、列宁主义也做了大量攻击。我花了很大篇幅讨论里根的国家身份塑造(包括把苏联作为美国国家身份和角色的对立面这样一种话语)如何影响苏联国内以及东欧国家的异见分子,如何使他们受到激发和鼓励。起初,这个论文的落脚点是里根对美国国家身份的塑造及其与冷战终结的关系,意在讨论身份意识在外交领域的影响。但是后来,考虑到这些内容在当下形势下比较敏感,我没有将其放进投给期刊的论文里,希望将来出版的时候这些内容能够被包括在内,我想这些内容也会有助于大家理解里根在冷战终结过程中的作用,特别是他的话语发明所产生的影响。

 

 

我的论文和剑鸣老师的论文,虽然主题都涉及美国例外论或者说美国的“例外主义”,但各自的出发点和关注点并不一样。我的文章主要是经验性的个案研究,剑鸣老师的论文则比较全面。但我想两篇文章在方法上也有共同之处,里根的演讲,包括他的话语发明,他对国家身份的塑造,本身可以放在政治文化史的范畴下进行研究,所以我也采用了思想史和政治文化的路径。总的来说,两篇文章是既有区别也有相似之处,我从剑鸣老师的文章中也获得了很多启发。

 

另外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Exceptionalism”这个词,剑鸣老师在文中翻译为“例外论”,我在文中翻译为“例外主义”。我想读者肯定会疑惑为什么我们俩在译法上不一样。通常说来,学界普遍采用的是“美国例外论”这个译法,那么我为什么用“例外主义”而不用“例外论”呢?事实上,这与我们怎么理解“American Exceptionalism”有关。我想这个英文术语的一个层面,是把“Exceptionalism”视为一种由观察者和研究者提出的、用来分析和解释美国历史与社会的概念工具。剑鸣老师在论文里也谈到了哈佛大学教授弗雷德里克·斯科尔(Frederick Schauer)提出的两种例外论,一种叫做“实体性的例外论”(substantive exceptionalism),一种是“方法论上的例外论”(methodological exceptionalism)。我是在实体性的意义上使用exceptionalism这一英文术语的。实际上,在我的文章里它指的就是自美国建国以来在美国民众和精英中普遍流行的一种文化信念,即相信美国的独特和优越,认为美国可以豁免于在其他国家通行的社会发展法则。它是为国民信奉的一种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构成了美国国家身份和国家认同的基础,它不是学者和观察者发明出的阐释性的、描述性的、抑或是分析性的理论和工具,所以在我的文中,采用“例外主义”一说可能更加准确一些。

 

 

 

2

第二部分:评议与回应

 

原祖杰:两篇论文里,剑鸣老师的文章更多是从理论上做了一些梳理,对前人的说法进行评判并与之对话,所以“论”的分量要重一些。立新老师强调的是一种意识形态在美国内外政策中的影响,把例外论当作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思想、一种理论和一种主义来加以研究。两篇文章都做到了自圆其说,也展现出了自己的特色。美国例外论这个话题确实非常重要,几乎我们所有的研究(无论是早期史、现代史甚至是当前的美国政治)都难以摆脱它。我记得大概在两年前的一次关于美国三农问题的研讨会上,剑鸣老师便提到他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并正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他的文章应该是酝酿已久。我们也可以看到他的文章对与“美国例外论”相关的研究做了非常系统的处理,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接下来我谈一谈我学习两篇文章的个人体会。

 

如果要对美国例外论的不同说法做一个划分,我想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狭义的例外论,一种是广义的例外论,而且这两种例外论的源头并不一致。狭义例外论强调的是美国跟别的国家不一样的地方。过去我们说美国跟欧洲是不一样的,美国的封建色彩非常淡、等级观念非常弱,这便是美国的例外之处。如果说从这个角度追溯美国例外论的话,我觉得宣称美国有自己特殊利益的“华盛顿告别演说”应该是其源头,可惜我没有看到任何研究把它与例外论联系起来。华盛顿当时就强调美国有自己的独特利益,在这一点上,其实跟20世纪美国一些总统的提法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强调美国跟欧洲、跟世界其他地方的差异性。真正明确提出这种狭义的例外论是因为20世纪初期对19世纪后期美国与欧洲等地社会矛盾和社会运动的比较与反思。19世纪后期欧洲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美国的劳工运动却还是在寻求简单而直接的利益诉求,马克思、恩格斯所希望看到的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共运并没有出现。所有德国社会学家桑巴特才追问“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在他的回答中阐释了美国的“价值替代”和“物质替代”对欧洲社会主义思想的消解作用,也构成了美国例外论的核心。也就是立新老师在文章中谈到的美国道路对世界一般规律的例外之处。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狭义的例外论的含义是比较明确的。

 
 

 

很多美国学者、政治人物标榜的例外论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广义的例外论。广义的例外论形成更晚,人们把一些关于美国先进性、美国优越论的说法叠加进例外论的说法中,形成了一种正统的意识形态。先进性指的是美国率先建立了符合欧洲启蒙思想的现代国家,美国的宪法、建国原则,及其早期的价值观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优越论强调的是美国制度的伟大之处以及由此生发的民族自豪感。但从字面意义上看,优越与先进都不能算是“例外”,因为别的国家可以通过学习和模仿而超越美国。剑鸣老师在文章里提到李普赛特(Seymour Martin Lipset)强调说例外论里面并无优越的含义,实际上就是区分美国的优越论与例外论。严格说来,只有美国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才能叫例外。比方说,民主制度、宪政体制这些作为现代化进程一部分而存在的东西,虽然在美国率先建立,但后来也在很多其他国家实现了,这些东西也只能代表美国的先进之处而非例外之处。美国在制度和文化方面确实有一些优越性,但这不是说其他国家就一定没有。以多元文化为例,很多人说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但是加拿大的多元化程度比美国可能还更深,那么还能据此说美国是例外的吗?因此,从美国优越和先进的方面去论述美国例外论,逻辑上是有问题的。

 

今天牛可老师分享的几篇文章也让我很受启发。剑鸣老师刚才提到,学术界对“美国例外论”的态度是以批评为主,我们也都是这样认为的。但这几篇文章给我的感觉是,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的支持者,今天的美国舆论界却在拥抱例外论。例外论代表着一种爱国主义,一种对美国制度文化的认可,用它可以争取到更多选民的支持。那两篇文章都在为奥巴马作辩护,强调奥巴马实际上代表着一种新的例外论,奥巴马本人也称自己完全支持例外论。但是我们看奥巴马的行事,包括美国二战以后所有民主党总统的作为,其实是与例外论背道而驰的。他们追求国际主义、全球主义,主张国际结盟的政策。所以,我认为“美国例外论”今天已经成为了一种主流意识形态,它不一定能得到学术界的认可,但却得到了大众的认可。为什么有人为了替奥巴马辩护而称其代表的是一种新的例外论?这恰恰说明今日美国大众已经把例外论看成是爱国主义的一种标志。我已多年没去美国了,对当前美国民众的观念不是很了解,至于美国民众对例外论究竟持一种什么样的看法,还请牛可老师在这方面多做一些介绍。另外,刚才立新老师和剑鸣老师提到,例外论是一种学术上的判断,与大众文化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密切,但现在它是不是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种大众文化?

 

 

牛可: 李老师和王老师的这两篇文章不断唤醒我关于美国例外论、美国特性以及怎样认知美国等一系列问题的所思所想。回想起来,在我认知美国的启蒙和觉醒阶段,最早涉及到的一些关于美国的认识和判断,大多都是带有例外论色彩的东西。当初读研究生时,罗荣渠老师推荐我们读社会学家克里尚·库马尔(Krishan Kumar)的著作,其中讲到美国天生就是具有现代性的社会经济体,其发展就是原生现代因素的自发扩张,不需要向包括欧洲的其他国家那样,去克服或对抗传统。当时还读到塞缪尔·亨廷顿对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他提到第三世界把美国作为参照的原型是不对的,因为美国和其他国家有巨大的差异,包括和欧洲有根本的区别,第三世界要汲取历史经验更应该向欧洲国家学习,从强调秩序、权威这样的角度和路线去汲取。这些论著留下的影响很长时间都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近年来,关于例外论也有一些让我觉得有点迷惑不解的事情。我印象中,2016年希拉里·克林顿在受迫之下,为了讨好美国民众宣称自己是“believer in American Exceptionalism”,后来奥巴马好像也同样在逼迫的情况下表态说自己是一位美国例外论者。在我的概念里,“American Exceptionalism”这个词无论怎么说还是一个比较高级(highbrow)的词,好像不应该出现在面对美国基层民众的政治用语里。但现在看来事实并非如此,从剑鸣老师、立新老师文章里面提到的一些情况,以及我这几年星星点点了解到的其他情况来看,它好像的确成为了一种大众文化。

 

在读完两篇文章之后,我有两个尚未得到解答、且有必要进一步去研究的问题。首先,一般认为“American Exceptionalism”这个词在二战后逐渐冒出来,被使用得越来越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也越来越重要,我觉得很有必要去找一下有没有关于这个词的语用史研究。探讨一下二战后这个概念是怎么被用起来的?“红脖子”用不用?“红脖子”怎么用?他们理解的“exceptionalism”是什么意思?张大鹏研究过的“美国军团”(American Legion)又是怎么用的?各种公民团体在这个词的传播学中又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偏重于基层民众的方面。第二方面的问题偏重于学术史方面,也就是例外论在各个学科当中有怎样的不同表述。各个学科的认识论主张和文化倾向各有差异,在我的印象中,美国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倾向于支持例外论,今天美国的历史学家则倾向于反例外论。对此我脑海里只有一些少数样板,我觉得可以就此展开研究。但我觉得可以肯定的是,历史学比社会科学更倾向于反例外论,这个情况是有深刻意义的,它说明了美国历史学的在学科认识论、学科文化和公共思想上的一些基本和关键的特性。

 

李老师在文章里说到例外论是一种历史概念,一种分析工具,还是一种系统理论。我的理解是这篇文章是一份关于观念史、政治文化的研究,但我不知道李老师为什么没有明确给出这样一种判定:某种意义上,“美国例外论”是一种不那么清晰的“史观”,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载具。在很多情况下,“美国例外论”其实不是一个构建得十分严格、系统、形式化程度比较高的理论,它更多停留在我们所说的“史观”的层面上。在阅读过程中,我也和原老师一样做了一个区分,我觉得有“硬例外论”和“软例外论”的区别。我很关切的一个点是美国的历史学有很强的反例外论特点,我稍微熟悉一些的几位史学家都曾明确宣布自己是反例外论者。2018年,侯深把丹尼尔·罗杰斯(Daniel Rodgers)请到人大组织了一场圆桌会议,会上围绕罗杰斯的著作做了一个关于“美国例外论”的讨论,期间我也曾和他谈起为什么美国例外论在历史学中成为了一个突出的、被反对的靶标的问题。记得当时我说到,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去看一些问题,那我们可以说美国的某些方面的确是“例外的”,也就是它和其余国家都不一样。罗杰斯则提到每一个现象、每一个实体、每一个研究对象都是独特的,但例外论在逻辑含义上有一个法则(rule),即是:只有我是不同的,你们其他的都是一样的。在罗杰斯和其他反例外论学者看来,例外论连带和包含着一些观念和态度,比如说把“我”和“大家”看得不一样,把“我”看得比较高,把“我”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实体,以及把不同的他者都看成是同样的东西,把“我”和他者截然分开。我觉得带着已在美国历史学中充分推进的特殊主义的、情境主义的认识论立场,带着这样一个已经比较巩固、共识度相当高的立场,去反美国的例外论,从学术上讲、从纯粹智性的角度讲是可以理解的,对此我也很认同。

 

 

另一方面,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美国例外论之在历史学领域内被反对,实际上是美国历史学介入公共生活的一个大型的、而且是长期性的例子。例外论在公民文化中是与美国的骄傲自满(self-contentment)、自吹自擂(self-celebration)、美国的偏狭性、美国的自负、美国的过度扩张、美国在第三世界的进攻性姿态、美国忽视其他国家其他文化的特点等等这些东西联系在一起的。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反例外论是美国历史学家进行历史道德思考、进行文化批判的产物。在我所熟悉的一些问题上,比如说美国国家建构(state building),尤其在国家安全国家(National Security State)问题上,美国至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例外的——不仅特别,而且例外。美国人的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我们也可以说是例外的;我这些年也越来越觉得美国的地区研究(Area Studies),也可以被看成是例外的;美国作为一个复杂的、巨型的现代社会文化和族裔综合体,也可以被说成是例外的。在赞赏美国历史学家反例外论之余,我也看到他们好像没有注意到或者说是不够强调的一点——这在认识论上也许是一个弱点——那就是:我很少看到他们非常仔细地审辩一个他们原本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上一定会认可的立场,即在特殊性和共性之间、在合同(convergence)和分异(divergence)之间还存在许多中间位点。应该把特殊性和共性看成一个连续的光谱,应该十分具体地去讲特殊性和共性,而不是用比较粗疏的方法去强调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相似性。我鲜少看到有美国人在具体环节上去探讨共性的成分是什么,特殊性又有多特殊。不同事物可能处于光谱的不同位点,这些比较细微的情况没有被揭示出来。

 

还有一个情况是,我觉得在美国的历史学研究中,比较研究做得还不够充分。1940年代,当美国历史学、美国的社会科学开始展开对外部世界的研究,构造美国的“地区研究”时,有一个特别突出的纲领,即要推展比较方法(comparative approach)。拓展对外研究的一个附加值是把其他国家拿来和美国做对比,这种研究当然不是说没有,但相对而言在历史学里是比较不足的。人们对包括历史学在内的美国地区研究的一个观察显示出,研究各不同国家和文明的群落(比如美国史、非洲史、东亚史的研究者群体)之间相对比较孤立、不太沟通,各自形成了一些所谓的“孤立聚落”(isolated tribes),比较研究开展的幅度也比较小。说到这儿,我想起我曾问过丹尼尔·罗杰斯怎样评价同在普林斯顿历史系执教的余英时,他竟回复说他知道余英时是个大人物,但是两人并不相识,全然没有交流过。这当然是个小八卦,不一定能说明问题,但总的来说,更为细致地推展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比较这项20世纪中期曾经很被强调的一个目标、一个愿景,显然完成得不是很好。按照1940、1950年代总体上——不光是历史学界,还包括社会科学界——对于大大推进“比较研究”所抱持的期待来看,当前的情况可以说比较研究已经成了一个“unfinished project”,甚至可以说是一个“failed project”。

 

李老师的文章最后提醒我们美国史的研究者,甚至是更广泛范围内的大众,要充分认知美国的特点,要注意到美国有极大的特殊性,对此我想我有深切理解也很认同。但是我觉得,历史学的认识论特性也要求我们在认识美国特性的同时,要防止以过于确定、过于强硬的方式去看待和判定美国特性的倾向。很多人在对现状做判断、在对未来作大胆预测的时候,容易将种种现象归结于美国的特性,去说由于美国有什么样的特性,而将来它必定会如何如何。我们要对那种以过于实证主义的方式去看美国特性的做法保持警惕。这里可以回想一下一个美国本土学术史上的例子,就是当年关于“国民性”(national character)的研究。这类研究会让人觉得很有识断、很有启发,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比如说按如今的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看法来讲,它的很多成果在智识上基本是立不住脚的。国内学者王缉思老师对此作出过相关表述,他说如果有个专家特别笃定地告诉你美国是什么样,那你要小心,甚至千万别信。我的意思是,今天我们(尤其是历史学研究者)在对美国做判断的时候,要避免简单化。我很欣赏当前美国历史学界普遍流行的反实证主义立场,它让我们别那么确定,别那么笃定,让我们像李老师所说的那样,要充分地意识到我们所做的任何判定都要被高度的情境化。我觉得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学科并存的知识体系里,历史学最大的功用、最大的责任——甚至是它的道德责任(moral obligation)——就在于提供复杂性和审慎,它要做的是解构和冲毁一些东西,而不是去建构和提供总体的、笃定的判断,在面对今天的美国时可能尤其是这样。当然,我这一套表述也可能过于简单,过于笃定了。

 

张勇安: 我收到两篇论文时还在想李老师和王老师是不是商量好专门来讨论例外论和例外主义的问题,当我读了之后感觉套路确实不一样,我也好奇国际学术界关于美国例外论和例外主义的研究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在读李老师这篇文章之前,我对于“美国例外论”的内涵、外延、演变及其知识谱系的走向事实上并不是完全清楚。就像李老师在其文章里讲到的,我们经常会把“美国例外论”化约为诸如山巅之城、天定命运等观念,有时候我们也经常会把美国的例外论和美国的外交政策、对外战略结合起来,但我们对于诸如“美国例外论”到底如何演变,它包括哪些内容,它在思想史上在整个知识光谱里到底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这类问题并不清楚。认真研读了两篇大作后,受益匪浅。读两篇大作可能大家都一下子会被题目惊到,为什么两篇关于“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文章,一篇将其称为“例外论”,一篇文章称之为“例外主义”。对此,刚才王老师已经释惑。确实,放在中国的语境之下,同一个英文词在不同文章、不同语境里的翻译变化,对我们的理解非常有帮助。总地来说,李老师和王老师的两篇文章相得益彰,相互参照,对于我们从整体上理解例外论或者例外主义有莫大的帮助。

 

而为了能够参悟两篇大作,我也通过网络来追踪了下国际学界对“美国例外论”的关注。在阅读两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或许会不约而同地想到网上流传甚广泛的一段小视频:一位美国学生向参加学术沙龙的三位对话嘉宾提问:“为什么有人说美国是伟大的国家?”其中两位非学者嘉宾非常自然地给出答案,并盛赞美国之伟大,但在轮到学者最后回答之时,却一直没有给出回应,最后在主持人的催促之下,开始列数美国不伟大之处。事实上我们去到国外也会有这样的感受,我记得2010年我在美国工作时住在一位哈佛大学教授的家中,这位老爷子对中国的古典文学、历史传统很感兴趣,我们经常交流,他会经常讲到中国的快速发展和了不起之处。反过来我也会表扬美国之强大。对此他感到非常不解,问我:“美国伟大吗?美国伟大在什么地方?美国有如此多的问题,贫民窟、黑人歧视、环境恶化,为什么说美国伟大呢?”所以在不同的语境下,我们对美国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刚才一位胡同学通过谷歌数据库查到:在美国,例外论在不同年份、不同月份有不同的热度,每年8月至10月,例外论是一个热门话题,受到了相比其他月份而言更多的讨论。这事实上与美国政治尤其中期选举和大选有密切的关系。我在阅读两篇文章时,也通过另一个数据库Web of Science做了相关调查。这个网站收录了从1987年到2022年的数据,单纯以“exceptionalism”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显示有3054篇文献。而且数据显示,这个词在2010年之前并没有太高的热度,在2010年之后它突然成为热门话题,最高的时候每年有几百篇相关文章产出,2021年则是文献产出最多的一年,我相信今年还会有所超越。我又对“American  Exceptionalism”一词进行检索,也得到了647篇文章。从1987年一直到90年代,大概每年有一篇关于“美国例外论”的文章,但是到了2019年这个数量已经达到了38篇,2021年甚至高达61篇,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6篇。这些数据显示出国际学术界对美国例外论有了更多的关注,也引发我们思考:为什么今天国际学界对美国例外论突然产生了这么多的关照?我想刚才几位老师已经提到,这事实上与我们对当下美国政治的走向和国际局势的不确定性的关注相关。今天,我们普遍不太理解为什么整个国际形势走到如此地步,各个学科的学者都在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都在思考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思考是不是美国例外论能够解释美国当前的很多举动。这是我想说的第二点。这或许也是今天研究这样一个问题的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其实李老师和王老师的文章合在一起基本上已经是半本书了,是不是可以再围绕几个问题整合一下,比如说把美国早期史、西进运动中1930年代美国遭遇大危机同美国例外论结合起来讨论,如果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对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或知识谱系的研究中,那么对于整体地或者说立体地理解美国例外论肯定是有益的。

 

 
 

 

我也特别同意刚才原老师和牛老师说到的,读李老师的这篇文章相对来说比较吃力,因为光是要去熟悉李老师文章里涉及到的学者、文献就要花很多功夫。两篇文章对照,李老师的文章更多的是思想政治史的研究,但又不是单纯探讨美国例外论的内容,而是把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方法来理解其在美国历史上的生发、演变、影响和意义。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美国例外论已不是一种简单的思想和观点,而是一种有助于我们理解美国立国思想和对外政策的方法。我在Web of Science上检索时查到的第一篇文章是讲“中国例外主义”的,而且这篇文章影响很大,引用率排在第一位。它探讨了从近代中国到当代中国这段时间里的“中国例外论”的内涵和影响。作者谈到,中国的例外论包含几个方面:大国的改良思想、和平崛起、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文章同时对“中国例外论”和“美国例外论”做了比较,但它没有理解到:美国例外论并非几条原则的简单叠加。事实上,李老师恰恰抓住了这样一个问题,把例外论放到美国的整个历史脉络中加以重新理解。对照来看,王老师这篇文章的重心不在于探讨“美国例外论”的内核,其创新之处在于就“美国例外论”的内涵提炼出了三个词,即独特论、优越论和免疫论,我觉得“免疫论”可能是外国学者都没有提过的。王老师的文章着重分析了美国在遭遇越南战争、水门事件丑闻等一系列问题后,里根总统如何利用这种一历史资源来重塑对苏竞争中的美国信心,在这个层面上,两篇文章有一个异曲同工之处,美国例外论更多意义上是一个工具或一种方法。国内学术界对于里根如何利用美国例外论提振美国信心的相关研究是比较缺乏的,王老师这篇文章让我们重新理解到,一个国家的强大、振兴、对外的胜利,不是单纯凭借经济和武力就能实现的,事实上还涉及到国家的信誉、信心和自豪感,需要一个国家全体国民的参与。如果说李老师探讨的是知识的谱系,王老师则探讨了美国例外主义作为一个象征如何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包括内政建设、民众信心的提升、以及对外战略。我特别期待能够看到王老师研究的后面几部分,看看里根是如何利用他的修辞和话语提振了美国信心,继而用一系列政策推动美国在对苏外交上取得突破,并在终结冷战上发挥出重大作用的。

 

此外,我在读两篇文章时还想到几组词,它们或许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美国的例外论或者说例外主义。第一组是“内涵和表征”,李老师实际上探讨的是例外论在知识谱系上的内涵,而王老师探讨的则是作为一种行动方式或者说一种观念、一种表征的例外主义如何影响到美国的对内、对外政策。在更多情况下,我们可能忽略了美国例外论在美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内涵。比如,奥沙利文(John O’Sullivan)在讲“天定命运”时,关注的可能是美国的西进运动,但后来在整个外交过程中,“天定命运”也成为美国对外征战中的一种说法,前后两者内涵是否一致呢?事实上并不见得。第二组是“内政与外交”,涉及美国例外论在美国内政和外交上的不同表现。李老师在文章中谈到美国何以例外时特别提到,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美国的自由和自治,我想可能还需要加上一个词,就是美国的自信。自治、自由到自信,在国内政治上恰恰是通过这种价值观念重塑了国际社会对美国价值观念的认同,也重塑了美国人对自己国家的认同。这三方面恰恰构成了对内事务上的例外论。那么,在对外关系上美国例外论的表现又是如何的?事实上,例外论在对外关系上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比如民主制度的输出、价值观念的输出,以及宗教救赎,等等。如果说内政方面更适于用“美国例外论”这个译法,那么在外交上用“美国例外主义”可能更能表现出其特殊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组是我在李老师的文章里面学到的新词,就是“历史事实”和“社会事实”。历史事实是什么样的,李老师在文章里面论述得非常详细,我这里就不多说了。但这里还有一个社会事实的建构过程,有一个层累叠加的过程,一步步地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理解的美国例外论。第四组也是我在李老师的文章里学习到的,即一位美国学者提出的“实体的例外论”和“方法的例外论”,这可能会帮助我们更加立体和全面地理解美国的例外论。最后一组词是“实然”和“应然”,这组词与历史事实和社会事实这组词有点相近。“实然”指实际的情况,美国自己的认知是如何的,它的实际状况是如何的;“应然”则是他们在对外关系过程中所期待的。这就重新回到了我一开始提到的问题:美国到底是不是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个问题就本身是一个伪命题。我们经常会说美国有“例外”的时候,但我们也常常会看到它有如此多的问题,继而质疑说美国并不例外,然而事实上,美国的例外论或例外主义和我们“常识智慧”所理解的可能还不太一样。所以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思想史和观念史,作为一种知识的谱系,为什么在美国的历史上如此经久不衰,我想恰恰是因为它本身的复杂性、多元性以及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而我们也需要用更长的时段、更多的视角来研究和观照美国例外论的思想史和知识史,或者说美国例外主义和美国对外关系相纠葛的历史。

 

李剑鸣:听了三位的评议很受启发,有许多话让我耳目一新,茅塞顿开;如果早一点听到,这篇文章在写法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今后如果有可能,我想写一本题为《美国例外论的源流》的小书,把刚才各位提到的问题囊括进去。

 

祖杰老师提到要对不同的“例外论”加以区分,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我在文章中也反复讲到这方面的问题。“例外论”这个词有不同的用法,有不同的功能,有不同的所指,所以当我们谈论“美国例外论”的时候,一定要明白是在谈论哪一种“例外论”。牛可老师提到,可从语用学的角度来考察“例外论”,勇安老师和线上的听众马上就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在各种数据库中检索到“例外论”这个词在不同年份、不同时期的用法,以及使用的频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一种概念史和语用学的研究。作为社会理论的“美国例外论”,主要是由学者们界定的,其中很典型的一位就是托克维尔,尽管他没有使用“美国例外论”这个词。近期也有两位重要的学者把“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社会理论加以建构,一位是丹尼尔·贝尔,另一位是李普塞特。

 

 
 

我的文章所讨论的问题,是作为一种政治文化或意识形态的“美国例外论”,考察的是美国的历史行动者如何认知美国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如何界定美国的历史使命。这跟语用学意义上的“美国例外论”和作为社会理论的“美国例外论”有关系,但并不是一回事。我特意提到了弗雷德里克·斯科尔所讲的两种例外论,即“实体性例外论”和“方法论例外论”。我所讨论的作为意识形态的“例外论”,无疑是一种“实体性例外论”;但这个“实体性例外论”又不是一个自足的“历史事实”,因为在1928年以前,或者说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虽然一直有人在讲美国的独特性和优越性,但没有任何人把这些说法叫做“美国例外论”。因此,我们需要借助“方法论例外论”去探究历史上那些关于美国独特性和优越性的说法,也就是把“例外论”当作一个探测器,去识别那些与“美国例外论”沾边的言论、思想和象征物。可见,斯科尔的区分对我们从历史学的角度探讨例外论,确实有很大的启发价值。

 

牛可老师和杨崧愉同学都提到了史学界对“美国例外论”的批判,我觉得,美国史学界所批判的“例外论”,也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批判“实体性例外论”。美国历史上确实有人认为美国很特殊,很优越,而一些历史学家则要用历史事实来证明,美国其实有很多的弊病和问题,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特殊、那么优越。也就是说,“例外论”的想象与美国的历史实际出入很大。其二是批判“例外论”史观,也就是“方法论例外论”。“例外论史观”最重要的建构者是特纳和“一致论学派”,尤其是哈茨、布尔斯廷等人。美国史学界对“例外论”的批判,正是沿着这两条路线进行的。比方说,社会史研究,关于边缘群体的研究,妇女史研究,环境史研究,其实都意在指出美国和欧洲是一样的,和世界其他地方有相似之处;美国也有阶级冲突、贫富不均、环境破坏、资源浪费等方面的问题。从全球史、跨国史的视角看,美国也是全球化的产物,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从世界各地吸收了很多的资源。另一方面,社会史、妇女史、环境史、全球史、跨国史的研究,在对“实体性例外论”加以批判的同时,也在对“例外论”史观进行解构,反对在研究任何问题时都把基点建立在美国跟世界不一样之上,因为这种思维方式是站不住脚的。

 

崧愉同学还问到,为什么当美国社会和政界对“例外论”兴趣越来越高的时候,美国历史学家却越是质疑和批判“例外论”?这的确是一种挺有意思的现象。美国民众对于美国独特性、优越性以及美国的世界使命的信念,可以说是一种大众意识形态。政客们,尤其是共和党政客,往往把“例外论”作为一种旗号,一种党派斗争的武器,一根打人的棍子,经常指控政治对手“非美”(un-American),不爱国。这主要是为了迎合民众对美国国家身份和国家形象的认知,从而有利于选情。另一方面,历史学家则更多地代表着社会理性,能够从事实、学理和逻辑出发来思考问题;而历史学的学科特性,也决定了历史学家必须基于材料、语境和经验事实来讨论问题。这样一来,“例外论”与美国历史实际的反差,就不待言而自明。此外,今天美国风行的多元文化主义和身份政治,使得历史学家把自己的研究和自己的身份认同紧密结合在一起,比如说,黑人研究黑人的历史,亚裔研究亚裔的历史,女性研究妇女的历史,都会很自觉地为自己所属或所同情的群体发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历史学家无论研究什么,根本不用谈到“例外论”,其研究成果就可能对“例外论”构成质疑和挑战。近年来,由于多元主义、民众主义和女性主义在美国史学界成为一股强大的思潮,那些原本信奉“例外论”的学者,比如戈登·伍德,就不敢明目张胆地宣扬“例外论”。总之,美国历史学界对“例外论”的批判,一方面是受到学科特性的支配,另一方面也与美国的社会政治气候有关。

 

 

 

王立新:感谢三位评论人对论文做了详细的阅读和评论,我也很受启发。我们今天讨论的例外论或者说是例外主义是一个非常复杂、充满歧义的概念,它跟我们在社会生活包括文化和学术生活中使用的很多概念具有相似性。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里的很多东西是难以把握的,它们在不同的人那里有不同的理解,在不同的语语境之下有不同的含义。美国例外论或例外主义的话题虽然有大量研究成果,但却充满分歧,包括我们今天对话的五位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存在很大差异,但这样一种差异性往往也能给作者本人带来很大的启发。

 

刚才祖杰谈到了广义的例外论和狭义的例外论,狭义的例外论是指美共领袖对美国没有出现欧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种种现象所做的一些解释,被视为是美国例外主义或美国例外论最早的完整使用,是一个思想史上的或者说是国际工人运动史上的概念。我们今天的讨论主要涉及到的还是广义的例外论。讨论者在讨论过程中要有区分,要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谈论实体意义上的例外主义还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例外主义,这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体上的例外主义的起源,远远早于方法论意义上例外主义的起源。前者指从殖民地时期就开始萌芽、在建国和制宪时期得以初步形成的那种相信美国的独特性和优越性,相信美国可以免疫于欧洲社会种种弊病的思想和观念。这种观念在美国一直延续到现在,在不同历史时期有强有弱,当美国强盛时,相信美国独特、优越、具有免疫性的观念会非常强大;而在美国处于危机的时期,这种观念则会式微。方法论意义上的例外主义则是政治家、学者和观察家等群体用来解释美国社会和美国历史的一套言说,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方法论上的例外主义。方法论上的例外主义与实体上的例外主义之间有密切联系,前者是以后者作为基础的。学者们之所以会从美国例外的方法论视角来解释美国历史,是因为学者本人相信实体性的例外主义,相信美国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相信美国优越,相信美国不受社会发展法则的约束。同时,方法论上的例外主义在很多情况下又强化了实体意义上的例外主义。对美国历史“例外论式的”解释一旦形成,无论是出版专著(包括教科书),还是学者们在公共媒体上发表文章、发表演讲,都会影响到美国人对美国国家历史和美国国家特点的认知。所以,方法论意义上的例外论会强化实体意义上的例外主义,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关系。

 

另一个问题是:具体而言,美国历史学家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这样一个词来描述美国历史,或者说批评美国例外论的学者什么时候开始用美国例外论这一术语来概括诸如特纳、路易斯·哈茨、丹尼尔·布尔斯廷等人对美国历史的解释的?我注意到应该是1959年马克斯·勒纳(Max Lerner)在他的一本书里批评对美国历史作例外论式的解释。这个问题很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去做语义学的或者思想史的谱系学研究。

 

刚才张勇安老师还谈到另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即在美国的一些危机时期,比如说大萧条时期甚至可以说在当前,美国人怎样看待美国的制度——是不是仍然相信美国在制度和道德上无比优越,是不是仍然相信美国会长盛不衰?以特朗普执政时期为例,一些观察家和学者谈到,特朗普的上台和执政沉重打击了美国例外主义的信念,标志着美国例外主义的衰落。因为特朗普的施政风格,以及他在国际上奉行的单边主义,表明了美国跟其他国家一样自私,它在道德上并不优越,这事实上打击了美国人的道德自信和制度优越感。

 

此外就是刚才李剑鸣老师在回应时特别谈到了在当前美国史学界,绝大部分历史学家摒弃用美国例外论来阐述美国历史,我想这个观察大家都会赞同。冷战结束之后,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挑战了美国历史的传统书写,在一定程度上或者在某些方面削弱甚至瓦解了美国人对美国例外主义的信奉。

 

3

第三部分:自由问答

 

杨钊:除了美国有“例外论”,德国历史上也有著名的“德意志特殊道路”命题,俄罗斯和中国也有很多思想家强调本国历史的特殊性与独特性,那么例外论这种思维模式是否在很多国家都存在,美国例外论的特殊之处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

 

李剑鸣:“例外论”的思维和话语确实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国家、民族、群体都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和优越性。可是,“美国例外论”却另有三个“例外”之处。第一,其他国家所讲的“例外论”,往往基于他们自身的传统、本族的特性和本国的历史,跟他们所界定的自己在世界历史中所处的地位有密切的关系;简言之,这些“例外论”强调单纯意义上的独特性,而“美国例外论”则在“例外论”之中添加了“普世性”。“美国例外论”强调的“自由”和“自治”,乃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而美国的独特和优越仅在于最先获得自由,最先实行自治,而且为人类找到了一条如何获得自由和自治的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宣称美国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指引,充当榜样。第二,按照美国学者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的研究,“人民主权”作为一个支持统治体制的“虚构”(fiction),与英美政治的实际比较接近,这就使得它比纯粹的“虚构”更容易让人相信和接受。“美国例外论”作为美国国家身份的基础,作为美国统治体制的心理文化基石,虽然带有“虚构”的性质,但也包含真实的成分。美国普通民众并不把“例外论”当成是一种纯粹的宣传话语,他们对“例外论”多少抱有真诚的信念。以“自由”和“自治”为例,不管美国历史上在这方面显现出多大的局限性,但至少对各个时期的一部分人来说,它们是实际存在的,能够被确确实实地感受到。第三,虽然很多国家都讲“例外论”,但这些“例外论”往往缺乏说服力和影响力。美国的发展和成功,表明“例外论”确实有些依据;而美国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强国,对全球有着多方面的巨大影响,因此美国人所讲的“例外论”,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话题,能够产生世界性的影响。

 

 

 

王立新:除了剑鸣老师刚才谈到的几点之外,我想美国例外论的独特之处可能还有两个方面。第一,和中国、德国等宣称自身例外的国家不同,美国在其成立之初便已开始认为、相信和宣传自己是例外的。中国从周秦到明清一直讲天下主义,是在近代遭遇外来冲击后才开始强调自己有独特的文化身份、政治身份和政治体制。德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如此,面对西方个人主义和西方民主的冲击,德国开始借助德意志特殊道路来强调自己文化传统和文化身份的独特性,强调自身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的优越性。第二,美国例外论是真正的例外论。我在文章中把美国例外主义总结为美国特殊论、美国优越论、美国免疫论,其中最核心的是“免疫”,特殊和优越都不是例外,免疫才意味着真正的例外。免疫论是例外论最核心最本质的要义,无论是德意志特殊道路还是中国的特色道路都没有这方面的含义。

 

姚念达:例外主义通常被用来描述或解释传统的政治议题,比如美国的政体、国家身份等,而在里根担任总统的时期,一些全球性议题已经兴起(如环境治理、医疗合作、航天合作、国际禁毒等等),此类问题往往更强调国家间的共性与国际合作,甚至可能会刻意强调人类社会的整体性而淡化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差异,这看似与例外主义难以兼容。面对新兴的全球性议题,里根和其他美国精英是否还能借用例外主义的话语来阐释美国的身份和国际角色呢?如果可以,例外主义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王立新:里根强调美国的独特与优越,强调美国的长盛不衰和免疫,从表面上看似乎跟全球性、普遍性的议题相矛盾,但是实际上二者并不矛盾。里根只是强调美国国家身份和国际角色的特殊性,并没有强调美国必须奉行一套孤立的政策,所以在这些全球性议题上美国是可以跟其他国家进行合作的,而且还可以扮演领导者的角色。对例外主义的坚守不一定导致国际关系上的单边主义,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外主义既有可能导致单边主义,也有可能带来多边主义与国际合作。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威尔逊,他大谈美国的独特、优越,但他同时也要求美国加入国联,利用国联的多边国际机制来领导世界实现持久和平与繁荣。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知道,共和党的一些领袖也会以美国特殊性为由,否认国际规则对美国的适用性,鼓吹美国的单独行动、单边主义。总而言之,强调独特性和优越性的例外主义主要是美国国家的自我认知、自我理解,它跟具体政策是两回事,它可以带来不同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效果。

 

 

 

薛冰清:从追溯例外论思想源头的角度,可不可以认为“独特性”和“优越感”的出现有先有后?从近代早期的海外拓殖开始,不管是欧洲人还是殖民地的人,都有比较强的关于新旧世界的区别意识,都承认英属美洲能够摆脱旧世界的各种束缚,进而形成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独特性发展的长期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了对美洲社会的优越感。当然这种优越感比较矛盾,既有生活富足、社会氛围相对自由、更为广泛的公共生活参与的优越感,也有文化身份上的某种自卑感,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直到美国革命的成功和共和政体的试验,大大强化了这种长期存在的独特性、身份认同和优越感,同时英国和欧洲思想家的赞赏和认可,也强化了美国人对自由和自治的使命感。

 

李剑鸣:我在文章中没有谈到殖民地时期对于“例外论”起源的重要性。虽然欧洲人觉得美洲是一个新奇的地方,但迁往美洲的移民却尽可能要把美洲变得跟欧洲相似一些。移民可能有一种被母国社会“甩”出去的危机感,如果完全融入美洲环境,就难免“野蛮化”,所以他们想尽量保留从欧洲带去的特性,在制度、习俗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极力复制原来的社会。殖民地的英裔居民,尤其是社会精英,很想实现“英格兰化”,希望得到母国主流社会的承认和接纳。他们把殖民地的政府体制比拟为英国的混合平衡政体,宣称自己是海外的英格兰人,要像英格兰人一样生活。如果殖民地时期也有“例外论”的话,那也不过是“英格兰例外论”。殖民地的英裔居民觉得自己是英王臣民,信奉新教,拥有“自由的宪制”,同欧陆专制的天主教国家,尤其是法国和西班牙,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例外论”的因素,同美国革命时期萌生的“例外论”观念与话语,显然是不可等量齐观的。

 

杜华:从美国革命时期到共和国早期,“美国例外论”的核心是自由和自治,即美国人作为热爱自由并拥有自由的人民,在世界历史上率先建立起了独一无二的“永葆自由”的自治体制。但是,奴隶制显然是与自由和自治这两个原则相违背的,那么共和国早期的政治或文化精英,是如何看待奴隶制与例外论之间关系的?是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的?

 

李剑鸣:在后人看来,奴隶制的存在与“美国例外论”所推崇的“自由”和“自治”是一个显著的悖论。但在“美国例外论”形成的时期,只有一部分人(比如教友会成员和北部的某些政治精英)意识到这是一个悖论,对于当时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一悖论并没有显现出来。在他们看来,尽管自由和自治是人类的普遍诉求与理想,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有自由和实行自治,因为自由和自治需有美德相伴,需要有平等的意识,尤其需要财产方面的相对平等,而奴隶并不具备这些条件。根据这套逻辑,所谓自由和奴役的悖论是不成立的。后来,随着反奴隶制政治的兴起,这种悖论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意识到。内战和重建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要让自由和自治跨越种族的界线。但在美国早期各界精英的观念中,奴隶制和“例外论”非但不矛盾,反而是界定“例外论”的主要参照。在这个时期,许多美国人相信,就政治状态而言,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要么是“自由人”,要么是“奴隶”;甚至还有人说,当时全世界“奴隶”和“自由人”之比为23:1。这就是说,自由的世界很小,而被奴役的世界很大,因而“自由”和“自治”才格外可贵,享有“自由”和实行“自治”的美国,才显得尤为独特和优越。简而言之,正是奴隶制和被奴役群体的存在,为“美国例外论”的观念和话语提供了反面的佐证,并且增强了“例外论”信奉者的自信、自豪和使命意识。

 

许翔云:不管是美国例外论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似乎都是从正面意义上讨论美国例外论这一概念,认为美国历史具有某种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色彩。我想知道是否存在从反面语境使用美国例外论这一概念的情况(比如说,认为美国的不同在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更多的枪支暴力、更多死刑、更少社会福利)。此外,很多媒体谈到特朗普在个人风格、竞选风格上多处模仿里根,不知道各位老师怎样看待特朗普对里根例外论思想的传承和改造?

 

李剑鸣:在美国历史上,一直有人反对“例外论”的观念和思维,他们认为美国所享有的优势并不证明美国人出类拔萃,也不意味着美国拥有特殊的使命,这种优势只是因时因地而产生的暂时现象。几位英国学者编了一套“美国例外论”资料集,其中有一卷收集了许多反“例外论”的材料,大家可以参看。欧洲学者中也不乏反对“例外论”的人。有些美国学者认为,美国的“例外”有好有坏,有些现象,比如落后的福利国家模式,警察的过度暴力执法,在国际事务中不遵守规则,等等,就是坏的“例外论”。还有人调侃说,美国之所以“例外”,是因为相比别的国家,美国在许多方面都“格外”糟糕。从理论的角度对这个问题所做的探讨,最透彻的是李普塞特关于“美国例外论”的那本书。这本书的副标题就把“例外论”称作“双刃剑”,即“例外论”有好坏和正反两个方面。

 

关于特朗普与“美国例外论”的关系,我看到的材料可以印证立新老师前面的说法。特朗普本人的言论中也有“例外论”的痕迹,他相信美国价值和制度的特殊性、优越性,但他认为美国在全球化过程中吃了亏,所以应当把失去的优势找补回来,美国不应为保护别国承担那么多的军费,不应受到那么多国际规则的束缚。在一些评论家看来,这种“美国优先”的主张,意味着“美国例外论”已然破产。如果“美国例外论”果真有好、坏之分,那么特朗普的“例外论”可能属于“坏”的一类。

 

王立新:在消极意义上使用“美国例外主义”也是存在的,但是并不多。刚才李老师也谈到,美国有很多其他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所没有的社会阴暗面。所以一些评论家做出了一些愤世嫉俗的评论,认为美国之所以例外,是因为美国监狱关押的犯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最高,美国拥有枪支的人最多,美国没有其他西方主要发达工业国家都有的全民医保。在国际社会中也有很多的批评,认为所谓的美国例外主义就是美国的单边主义,甚至是美国的帝国主义,这些都是在负面意义上使用美国例外主义的例子。

 

翔云提的第二个问题,刚才剑鸣老师也谈到了,一般来说外界普遍认为特朗普的上台和执政损害了美国人对例外主义的信念。至于翔云提到的特朗普学里根,我个人的观察是东施效颦,形似而神不似。特朗普没有里根的演讲口才和魅力,他的修辞能力、话语发明的能力和思想深度远不及里根。在个人道德和品质方面,特朗普更是没有办法和里根相提并论。特朗普带来的是国家的分裂,而里根带来的是国家的团结,在我看来特朗普和里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原祖杰:我们在讨论美国例外论的时候,主要是在谈论其正面而非负面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美国例外论是一种建构的产物。例外论的提出源于美国1920年代的工人运动,大家逐步形成一些想法,并将这些想法称作美国例外论或者说例外主义。桑巴特在回答美国为什么没有社会主义时,提到美国重视平等,没有封建等级观念,对美国为什么没有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造反做了一个全面的回答。后来这一回答实际上变成了美国例外论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更多是在强调美国社会中那些正面的东西,比如美国为什么没有像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爆发激烈的阶级冲突。我觉得我们需要对例外论原初和后来的解释做一个区分。此外在美国例外论这个问题上,美国学者不一定能注意到我们这些美国之外的学者能注意到的东西,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会有更深刻一些的感受。我们要知道,美国文化的自大和狂妄表现在方方面面,在强调美国优越性、先进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文化中那些负面的东西。

 

王立新:例外主义在内政外交方面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对美国人来说,积极的一面在于美国例外论是一个极大的驱动力,在内政方面激励美国人建立更加完善的联邦,在外交方面催生出一种理想主义,使美国在对外关系中除了追求权利和利益之外,还要去传播自身的价值观,去关心其他国家与地区的人权和民主。同时,例外论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后果,尤其在国际交往中,美国傲慢、自负地希望把美国的观念推广到全世界,结果其他国家不仅对此不感兴趣,还对美国加以谴责。学界在这方面已经产出了很多相关研究,我也很赞同例外论既有正面意义又有负面影响的观点。我和剑鸣老师写文章讨论美国例外主义不是因为我们赞同它、信奉它,而是因为我们想要知道美国人为什么信奉它,他们的信奉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个人认为美国是特殊的,但不一定是例外的,它不一定能豁免于历史发展的通则——如果说有一个通则的话。

 

张勇安:我们对美国例外论确实有很多质疑,美国常常利用例外论来推广一些价值,但也正因如此在国际社会上遭致了很多批评。比如说在环保问题上,按照常规来讲,美国作为一个先发国家,在推进国际环保治理方面应该走到前面,但是它往往又抬出例外和特殊的说法以规避国际义务。在国际禁毒问题上,美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可以逐步将大麻合法化,结果是美国成为大麻的最大吸食国。从历史来看,很多国际规则其实都是美国率先提出,并不惜通过向国际社会施压的方式最终建立起来的,但美国现在却成为这些规则的造反者。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美国例外论受到的批评和逆反也会越来越多。

 

王睿恒:李老师在文章里讲到,美国例外论之所以例外是因为美国人相信自己是例外的,几位老师今天也讲到即使是在当下也有大概百分之八十左右的美国民众相信美国例外论。但是这个事实又与现在美国民族和国家认同的撕裂和混乱形成了对比。那么在全球化跟多元文化主义的冲击之下,美国例外主义或者说美国例外论是否还能继续成为凝聚美国国家认同的意识形态核心?如果可以,那么又如何解决例外论中民族主义与普世主义之间的张力?如果不能,那又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能够取而代之重塑美国的国家认同呢?

 

李剑鸣:多元文化主义、身份政治以及多元民族主义,对美国人的国家认同,对美国整体的文化形象,确实构成强烈的冲击。但这种冲击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在民权运动后期就逐渐开始显现出来了。小施莱辛格的《美国的解体》,艾伦·布鲁姆的《美国精神的封闭》,亨廷顿的《我们是谁》,都是对这种冲击的思考和回应。许多人都对此流露出深切的担忧。当前美国的社会撕裂、文化分歧、过度发展的身份政治、无理性的党派斗争,都从不同的方面危害美国的国家身份,甚至可以说具有一定程度的瓦解效应。但对此也不必过度担心。正如我在文章里所说的,“美国例外论”的核心内涵是美国人因享有自由、实现自治而产生的自豪、自信和使命意识,无论多元文化主义如何发展,无论族裔政治怎么演化,都不会动摇美国人对自由和自治的信念。正是基于对自由和自治的信念,他们才会关注不同群体的身份意识,才有可能张扬多元文化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处在自由和自治的体制之下,相对主义、多元主义才会有如此之大的发展。真正值得担忧的可能是,不同群体对自由和自治的理解不一样,由此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激进主义者觉得以往对自由的理解颇有局限,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和自治远未实现,所以他们希望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他们所理解的自由,实现他们所希望的自治。我觉得,只要对自由和自治的信念没有消失,对具体的政策和主张有再大的质疑与挑战,也不足以动摇美国基本的宪政框架,不会瓦解美国人的国家认同。现在看上去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一些保守主义者重新强调美国立国理念的重要性,并把“美国例外论”和爱国主义勾连在一起,目的是重新把认同意识聚拢,抑制多元化趋向带来的冲击。他们代表着一种与多元主义相对抗的力量。不同力量之间的博弈、竞争和制衡,或许会缔造一种新的认同方式,也可能会改变“美国例外论”的面貌。

 

 

王立新:尽管民调机构的种种数据显示大概有66%到80%左右的美国人相信美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应该扮演世界领导者的角色,但我个人也观察到,传统意义上的或者里根意义上的例外主义在最近几年走向了衰落,由此也催生了美国国家认同的危机。这一危机在思想和观念领域最重要的一个根源就是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在多元文化主义史学的影响下,各个少数群体都开始书写自己的历史,强调自身群体的经历在整个美国国家历史上重要性。随着多元主义的国家历史叙事逐渐取代传统叙事占据主导地位,一个能得到各个群体接受的统一叙事越来越难出现。经典的例外主义除了剑鸣老师特别强调的自由和自治这一世俗起源外,还有一个宗教起源。里根就特别强调宗教起源,他反复重申美国是上帝注视下的国家,上帝把美洲大陆专门留给美国人去建成一个典范去拯救整个人类云云。当然,这与里根本身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以及他的演讲对象主要是基督徒有一定关系。我想这种经典意义上的例外论的市场可能会越来越狭小。从天选之民、从宗教意义上论证美国的独特和优越,可能已越来越不易为人接受;亨廷顿更多地从盎格鲁-撒克逊新教传统的角度来论证美国的独特性,这一路径也遭到了很多的批评,所以就我的观察看来,经典的例外主义正走向衰落。民调显示有80%的人依然信奉美国例外论,这与民调提出的问题过于简单有一定关系,比如一般的问题是:你是否相信美国是一个伟大国家?你是否相信美国应该扮演一个领导者的角色?问题一简单,得到肯定回答的几率就比较高,但凡我们继续追问美国因何伟大?美国为什么要扮演领导角色?扮演领导角色对美国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们很可能就会发现人们在这些问题上其实存在很大分歧。

 

另一个问题是,当前美国的国家认同已经出现危机,那未来的前景又如何呢,会不会再次出现一位像里根那样伟大的传播者、沟通者?这当然很难预测,但我也基本赞同刚才剑鸣老师的观点。美国例外主义的信念(我在文中将其称为公民宗教)由几个部分组成,包括经典、信仰、先知、典籍、仪式。今天,这样一种公民宗教在某些方面已经被瓦解了,最近几年美国社会出现的诋毁先知的浪潮(当然这个先知是打引号的先知,美国没有先知,只是将华盛顿、杰斐逊等人视为先知)正是一大体现,人们在推倒塑像、重新评价杰斐逊和里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美国的公民宗教,所以例外主义逐渐走向衰落或许是可以预见的。但是美国最基本的自治原则、宪政原则、美国的立国文献、美国的信条以及包括独立纪念日、退伍军人纪念日在内的各种各样的仪式,这些既是美国公民宗教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基础的东西,并未被人质疑。所以虽然美国例外论这一公民宗教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在某些方面甚至被诋毁、被动摇了,但总体来说它的主体建筑并没有瓦解。但是在未来,美国确实可能也需要重新发明和构建一整套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去提出一种新美国例外主义,其中既包容传统的美国例外主义的成分,也兼有民权运动以来的一些思想和观念性的成果,以此重新凝聚美国人,重新构建美国的国家认同。

 

张勇安:我一直在思考,在美国走向衰弱的当下,例外论会不会被工具化、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一旦把美国例外论作为造成美国今天危机的借口,美国人一定会深挖谁造成美国不再例外、哪些因素造成了例外论的式微。这种推演继续发展下去,结果必然是那些志在提升美国信心的总统会不遗余力地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一个竞争对手、一个他者,而这又势必会造成政治的极化。我想可能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或危机会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之下,经典的例外论或者说新的美国例外论会不会成为美国对外战略的新工具,无疑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董瑜:美国的例外论者如何看待黑人以及其他少数族裔在美国的经历?他们如何将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过往经历纳入例外论的话语与叙事中?

 

李杰:美国例外论在少数族裔中的接受度如何?例如19世纪曾长期存在用于解决黑奴问题的“海外殖民思想”,但多数黑人并不希望回到所谓的非洲故乡,而是认为自己就是美国人,这种身份认同是否包含着对美国例外论的认同或者说对其中蕴含的优越性的认同?

 

李剑鸣:关于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经历与“例外论”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从欧洲裔美国人和美国政府的角度来看,就是采取“美国化”和“国族构建”的方式,使少数族裔和异质文化融入主流社会,把众多的族裔和文化群体凝聚成符合主流标准的政治共同体,也就是构建和巩固“美利坚国族”。对于那些无法改造或不能融入的群体,则采取排斥、歧视和打压等办法。从少数族裔和边缘群体的角度来看,他们表达诉求、争取权利的基本策略是“加入进来”,而不是“分离出去”;也就是通过加入和融入“美利坚国族”来获取平等,享有自由。既然要加入美国这个共同体,那就要认可、接受和分享美国的主流价值、主流信念,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点上才能谈及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中南欧、东欧和亚洲的移民来到美国以后,大都努力寻求入籍,要求享有公民权利,其前提也是认同和接受美国基本的价值和制度。但到后来,随着交通和通讯的便利以及全球化的进展,加上美国社会对差异性和多元性的包容,各个移民群体越来越多地保留原先的宗教和习俗,对本族文化抱有较强的认同感,并与原来国家的亲友形成某种特殊的跨国社会网络。这种现象可以称作“文化跨国主义”或“多元民族主义”,这对经典的“美国例外论”无疑是一种挑战。

 

至于废奴运动中的“海外殖民”,就是用殖民的方式来解决奴隶制问题,主要是某些白人社团或美国主流社会的想法。他们认为,黑人跟白人是两种人,不仅肤色不一样,而且在价值、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有霄壤之异,所以黑人不可能和白人处在同样的统治体制之下,不可能分享同样的价值和生活方式,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获得自由,并把他们从美国弄走。“海外殖民”的失败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黑人在目的地社会难以融入,在经济上也无法立足,除了利比里亚,其他海外殖民实验都遭到了直接的失败;另一方面,一些黑人活动家,尤其是像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这种较早获得自由的黑人,认为美国才是黑人的故乡,他们要在美国获得自由,所以他们真心拥抱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反对“海外殖民”。

 

 

 

王禹:我想请教李老师和王老师为何把美国例外论的核心归结为自由?此外我观察到,对美国例外论有重大贡献的代表性学者路易斯·哈茨在其《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一书中就美国自由起源的阐述,与两位老师的表述其实不太一样,哈茨把自由归结为美利坚的地理优势和封建传统的缺失等因素,但李老师、王老师则基本都把美国早期的自由归于一种启蒙传统,不知道我的这一理解是否正确?

 

李剑鸣:把“自由”和“自治”作为“美国例外论”的核心,主要是从材料中得出的判断。从材料来看,美国建国一代,也包括后革命时代的人,在阐释革命理念时,都强调“自由”和“自治”是美国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提出“天定命运”一词的奥沙利文也说过,正是因为美国享有别的国家所没有的自由,进行别的国家所没有的联邦共和制实验,所以美国能使北美大陆变得更好,占领和改造整个北美大陆,也就成为了美国人的“天定命运”。另外,宗教之所以能成为“美国例外论”的重要基石,也是因为这种宗教不同于欧洲的宗教,也不是第一代移民带过去的宗教,而是经过了“大觉醒”、世俗化和多样化的宗教,这种宗教能与自由、自治兼容,并且把上帝重塑为一个拥护人民主权、支持自由和自治的上帝。用托克维尔的话说,美国人所信奉的宗教也是“共和的”。

 

我并不赞成美国的“自由”和“自治”源自“启蒙”传统的说法。欧洲的“启蒙”,尤其是法国的“启蒙”哲人,关于民主、自治和政体选择等问题的看法是相当含混的。诚然,美国也处于“启蒙”的时代,但美国的政治文化和制度建设,提供了一条不同于法国和苏格兰的“启蒙”的思路。比如,苏格兰“启蒙”思想更偏向经验主义和现实主义,而美国人对自治和自由的信念则带有理想主义和原始“洛克主义”的色彩。我认为,美国的“自由”和“自治”的渊源,在于英国的传统,在于殖民地时期的经验,在于美国革命者对革命目标的界定,在于革命时期的政治实验,可以说是经验、理想和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如果说美国革命跟“启蒙”有什么关系,那么也应当说,美国革命是“启蒙”的另一种形式,而不是欧洲“启蒙”的产物。我特别反对单向地强调欧洲对美国的影响,我在《史学月刊》发表的文章《从跨国视野重新审视美国革命》,提到一个观点:正是美国革命促使欧洲人重新反思自由,从新的角度探讨人类社会实验的意义,帮助他们拓展了人类追求幸福、获得有尊严和有安全感的生活的道路。

 

王立新:我跟剑鸣老师都把“自由”作为美国例外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并不奇怪,因为无论是历史当事人还是我们域外观察者、研究者,都很容易认识到美国最早以成文宪法的方式确立了自由的制度,自由是美国的特点,是美国最核心的概念。并且我的文章并不是在讨论我所理解的美国例外论,而是在重述里根心中的美国例外主义。里根心中的美国特殊性和优越性,一方面在于美国与上帝的联系,另一方面在于美国是自由的国度,它由此区别于其他所有国家。因此,我把自由刻画为里根心中例外主义的第二个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把美国建国看成是另一种具有独特性的启蒙运动的判断,与哈茨的说法也并不矛盾。恰恰是哈茨所讲到的美国封建传统的缺乏、美国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使启蒙的思想、启蒙的理念在美国得以落实。但是欧洲不一样,欧洲当然也有丰富的、深刻的启蒙思想,但是那里的封建传统对启蒙思想的落地构成了极大掣肘,不仅如此,欧洲的地理位置还要求它把国家安全放在首位。所有这些都是启蒙理念落实为具体政治实践的障碍。

 

(原文编审:王禹)

 
 

谢谢阅读

 

编    辑:李小宇   校对:曹怡然 

责任编辑:刘祥

编    审:张勇安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推文 | 欢迎转发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