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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成果|刘国柱: “数字威权主义”论与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

更新时间  2022-05-22 作者:

“数字威权主义”论与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

 

刘国柱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内容摘要:“数字威权主义”是近年来美国为首的西方战略界建构出来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是西方标准下的非民主国家利用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限制公民的权利、自由和行动,侵犯公民的隐私。在上述认知的基础上,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数字技术的出口管制、投资筛选,及数字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了管控力度;加强了在国际技术标准领导机构领导权的争夺;将越来越多的中国数字技术企业列入了制裁名单。“数字威权主义”论是近年来美国“对华战略失败”论在数字领域的反映;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数字技术“泛意识形态化”的体现;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数字领域争夺主导权的重要抓手。中国应在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框架内提出并倡导数字时代的共同发展观,并从全球治理的角度,主动提出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破解“数字威权主义”论给中国带来的危害。

 

关键词:美国军事与外交网络 数字威权主义 大国竞争 泛意识形态化 全球治理

 
 
 

“数字威权主义”是欧美国家政界、智库界和媒体人士给包括中国、俄罗斯等在内的国家数字技术发展、治理和传播模式贴上的意识形态标签。主要是指所谓非民主政权使用数字工具来增强或支持威权治理的实践。这一理论的核心包括三方面内容:具有威权倾向的领导人以威权主义模式发展数字技术;在数字领域建立起一套威权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模式;并将这样的数字技术和治理模式向海外传播。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看来,“数字威权主义”不但破坏了民主和开放社会的基本原则,而且还要制定和塑造数字时代的国际秩序和国际规则。“数字威权主义”论是新兴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国际技术格局、国际经济格局以及国际政治格局变化的产物,也体现了围绕新兴技术所带来的不同新兴技术治理理念和国家利益的竞争;同时也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数字技术泛意识形态化,为其在意识形态领域打压中国提供的新的工具,给中国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挑战。

 

关于“数字威权主义”论的研究,目前国内学术界只有一篇评述性文章,对美国学者尼古拉斯·赖特(Nicholas Wright)发表在外交事务网站上的文章《人工智能将如何重塑全球秩序:数字威权主义与自由民主之间即将到来的竞争》进行的分析,认为这篇文章所反映的是作者冷战思维在新科技领域的投射,主要体现在对不同意识形态的对抗性认知,对威权主义的片面理解,对崛起中的中国的进攻性现实主义警惕,以及对人工智能的狭隘理解。在欧美国家,与“数字威权主义”相关的研究报告或文章多是出自智库或非政府组织之手,这类研究报告多是从意识形态角度攻击中国的少数民族区域治理政策、互联网管理政策和社会治理方式,即所谓的“数字威权主义”治理模式。此类文章多如牛毛,不再一一列举。也有少量文章站在美国的立场,从国家安全角度分析所谓“数字威权主义“的影响,认为“数字威权主义”将从三个方面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影响:帮助威权政权巩固权力;鼓励威权主义者扩散侵犯人权的监控技术;以互联网封闭的形式出现的“数字威权主义”,可能会使欧美国家降低利用互联网影响这类国家局势的积极性。

 

本文尝试从中国的立场,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通过对“数字威权主义”论的建构、以“数字威权主义”为借口对中国的数字企业进行打压和限制、“数字威权主义”论所体现的国际政治现实——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等问题进行分析。

 

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

对“数字威权主义”论的建构

尽管无法确定“数字威权主义”这个概念首先是由哪位政客或学者在哪篇文章中首先提出的,但这个概念在欧美政界和智库界影响力的上升是近几年的事情。尤其是美国参议院民主党重量级参议员罗伯特·梅内德斯(Robert Menendez)2020年7月21日推出了独立研究报告《新老大哥:中国与数字威权主义》,将这一概念炒作推向高潮。几乎与此同时,美国主流智库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y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新美国安全中心(Center for New American Security)、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澳大利亚智库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e)、欧洲人民党官方智库威尔弗里德·马腾斯欧洲研究中心(Wilfried Martens Centre for European Studies)的学者都推出了相关主题的研究报告,从而建构出关于“数字威权主义”较为系统的理论。

 

概括而言,欧美国家所谓的中国“数字威权主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国家政权参与甚至主导数字技术的发展

 

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正在通过深化互联网和信息化建设,建设网络超级大国,通过数字中国推动社会进步,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发展。中国政府主导推动中国数字技术发展的作用突出表现在:

 

首先,通过产业补贴政策由政府主导数字技术的发展。在欧美国家看来,“中国制造 2025”发展规划、“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体现的就是中国数字技术的“威权主义”发展模式。中国政府不仅对包括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半导体、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等数字企业的技术发展和产品走出去提供各种各样的政策支持,还提供了多种财政支持,包括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直接或间接帮助,这就构成了对国外数字企业同行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了中国数字企业近期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领域的迅猛崛起。尤其在美国政客看来,中国领导层坚信:“中国正朝着成为能够在几乎任何地方施加影响的全球大国迈进,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方面是在数字领域的主导地位。”

 

其次,在“网络主权”的名义下,为中国数字企业提供了对国外数字企业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平台。欧美国家认为,中国提倡“网络主权”理念,反对欧美国家倡导的自由开放网络的全球框架。除了政治上的考虑外,在经济上的直接后果是,中国政府管理部门以此大量切断在中国提供未经过滤服务的外国数字平台。将包括谷歌、推特、脸书等在内的国外数字企业排除在中国市场之外,以本土版本的搜索(百度)、娱乐(腾讯)、电子商务(阿里巴巴)、社交媒体(微博)和短信(微信)服务取而代之;而且,中国网信办利用严格的网络安全法,不断扩大被禁网站名单;同时要求包括外资在内的在华企业,将包括个人数据在内的信息,保存在中国的数据中心或服务器。

 

最后,通过国家发展规划,中国政府推动数字产品的国产化率,通过增强中国对西方硬件和通信设备供应商的独立性,减少对外国数字产品供应链的依赖。这就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外国数字企业的竞争力。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对数字技术、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领域研究经费的投入,支持中国企业并购外国数字企业,在极度依赖外国数字设备进口的领域开发中国自己的产品,从根本上扭转中国对其他国家数字产品供应链的依赖。

 

(二)在国内建立“数字威权主义”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通过五个领域来实现

 

第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中国利用数字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以构建“平安社会”“智慧城市”“智慧警务”等名义,在国内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在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看来,“数字威权主义最主要的体现就是使用数字信息和通信产品和服务来监视、压制和操纵国内外的民众”。指责中国政府机构利用人工智能、面部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监控摄像头和大数据分析来快速对个人进行描述和分类、跟踪活动、预测活动和先发制人地采取行动,对抗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中都被认为对国家政权构成威胁的人。

 

第二,中国信息监管部门利用数字技术,监控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活动和通信,提取了大量私人数据。梅内德斯主导的研究报告就认为,控制数据流动是中国“数字威权主义”的主要体现之一。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利用不断成熟的数字技术,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包括工具、机制、基础设施在内的完善系统,直接控制了中国公众在数字空间的访问内容;不仅如此,中国还在境外采取所谓“攻击性”行动,确保在中国境内的数字信息“审查”。

 

第三,在数字领域建立具有威权色彩的法律体系,包括20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202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2017年约束互联网用户在线活动的四项法规等。在一些欧美国家政要看来,上述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公司提出了各种新规定,体现了中国加强数字领域的社会和政治控制努力。尤其是《网络安全法》中反复模糊地提及国家安全需求,使个人和组织面临对网络活动进行侵入性和潜在滥用审查的机会。“该法实际上是将国家安全作为以新方式维护其对中国数据流的专制控制的法律机制。”

 

第四,在中国的数字技术企业建立严密的党组织,加强党对数字企业的全面控制。马腾斯欧洲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声称:中国70%的私营企业都存在党组织和分支机构,如阿里巴巴内部大约有200个党支部,腾讯有89 个,华为有300多个。中国大多数数字科技巨头,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如何,都远未独立。通过对其中一些公司所有权结构的研究,这家智库怀疑这些民营数字企业是否属于独立于国家的私营实体,甚至认定这些数字企业是与中国共产党紧密融为一体的国内垄断企业。

 

第五,利用社会征信体系,获取公众的个人信息。2014年,中国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突破性技术和大数据的出现,在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看来,社会征信体系可以确保中国政府监控个人和组织行为的综合系统看起来“合规”与“合法”,从而恢复社会“信任”。对于私营部门,社会信用被视为提高透明度和效率以及确保更多遵守政府法规的框架。在个人层面,这种综合体系被视为确保合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持国内政治现状的成功机制。

 

(三)向海外输出数字技术和“数字威权主义”,手段包括:

 

首先,数字基础设施。通过“数字丝绸之路”计划,主导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欧美国家看来,“数字丝绸之路”涉及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开发和互操作性,例如地面和海底数据电缆、5G蜂窝网络、数据存储中心和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等。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的国际网络政策中心创建了一个公共数据库,用于绘制12家中国主要科技公司的全球扩张情况。该项目的测绘地图显示,12家中国数字技术企业共涉及:1.7万多个数据点,帮助对这12家公司的1700多个海外业务点进行地理定位;404所大学和研究合作伙伴,包括195个华为未来种子大学合作伙伴;75个“智慧城市”或“公共安全解决方案”项目,大部分在欧洲、南美和非洲;52个5G计划,遍及34个国家;119个研发实验室,主要集中在欧洲;56条海底光缆、31条租用光缆和17条地面光缆;202个数据中心和305个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ICT)项目遍布全球。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担心,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为中国数字企业来了巨大的经济机会,也为中国获取海外庞大的数据提供了机会,更是为一些“威权国家”监控本国民众提供了技术手段。

 

其次,通过中国政府控制的数字平台控制信息流。如微信在2011年推出后,不仅迅速成为中国占主导地位的社交网络,在海外尤其是中国周边、华人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影响力也在不断上升。东南亚是中国以外的微信用户最集中的地区:在马来西亚拥有大约2000万用户;17%的泰国人口使用微信,微信还是不丹和蒙古第二大最受欢迎的信息应用程序。欧美国家担心,微信用户群在海外大幅增长的潜力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中国用户增长遇到瓶颈,而海外扩张变得更加势在必行。微信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和影响海外华人的工具可能会构成重大风险。在华人选民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欧美国家的政客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微信与华裔选民交流,这必然意味着他们默认微信通信可以接受中共的“审查”。故将微信视为中共施加重要影响和进行审查的工具,而且还有促进监视的潜力。

 

再次,向海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输出中国的“数字威权主义”治理模式。欧美国家认为,包括网络空间在内的数字领域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竞争的新领域。中国以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名义,推动中国互联网治理主张成为国际共识。其中,“数字丝绸之路”在中国输出其互联网治理理念的努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双边合作协议、输出监控技术,传播具有限制色彩的中国互联网运营模式。“数字丝绸之路”超越了物理基础设施,还包括输出有关治理的意识形态原则和实施这一意识形态观念的威权剧本。在2018年的“网络自由报告”中,“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不仅将中国列为互联网上最严重的“侵犯人权者”,同时指责中国积极寻求向其他国家输出其道德伦理规范、专业知识和管制能力。“自由之家”还特别强调了中国科技企业在促进数字压制传播方面的作用。“自由之家”的调查结果认定,中国数字企业已经向人权记录不佳的各种政府提供电信硬件、先进的面部识别技术和数据分析工具。“数字威权主义被推广为政府通过技术控制其公民的一种方式,颠覆了互联网作为人类解放引擎的概念。”

 

最后,促进中国为数字基础设施和下一代技术,如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区块链及无服务器计算等设定标准。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近年以来,中国为提高在国际技术标准影响力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欧盟中国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 和瑞典国际事务研究所( The Swed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的研究结果认为,2011-2020年,中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职位中的占比增加了 73%;2012-2020年,中国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中同类职位的占比增加了67%。2020年,在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研究组中,中国的管理职位占14.1% ,高于欧盟(13.4%)、韩国(8.5%)、日本(7%)、美国(6.3%)和俄罗斯(3.5%)。中国在国际电信联盟焦点组管理职位中具有更强的领先地位,占这些职位的23.4%,其次是欧盟(12.8%)、美国、日本和韩国(均为8.5%)以及俄罗斯(4.3%)。此外,从参与标准制定委员会的情况看,自2007年以来,中国在这方面的影响力同样大幅增强,已超过美国、法国和日本,仅略低于英国和德国。如中国企业是制定5G标准的第一提案者,所提提案数量甚至超过了欧洲国家的提案总和。而被采用的5G提案中,中国占33. 2%,略低于欧盟国家的36.8%;而从标准必要专利角度看,以5G为例,中国在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方面领先于其他参与者,占比高达33%,高于韩国的27.1%、欧盟的17%和美国的14.1%。但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中国整体上以政府为主导,让中方参与者处于有利地位,并通过国家的系统性支持尤其是物质资源的支持,帮助他们在国际标准制定中赢得一席之地。

 

总之,“数字威权主义”论认为,中国发展数字技术、数字经济,采用不是体现自由市场经济的模式,而是强调国家主导地位的“威权主义”发展方式,这种方式排斥了国外数字企业,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中国依靠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不仅在国内建立了一整套系统的“威权主义”治理体系,而且还利用中国政府提供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平台,把“数字威权主义”治理模式推向了海外,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不仅给中国数字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获利机会,也影响到一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甚至将影响到一些国家的政治进程。为此,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明显加大了对中国数字企业和技术的打压力度。

“数字威权主义”借口下美欧在数字领域

对中国打压和竞争力度的增强

近年来,尤其自特朗普政府时期开始,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明显加大了在数字领域打压中国的力度,数字领域更是成为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焦点。

 

(一)打压中国数字企业的力度加大

 

以中国实施所谓“数字威权主义”为借口对中国进行打压,成为美国战略界的共识。《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明确宣称:“美国与盟友和伙伴应该领导一项国际努力,利用所掌握的所有经济和外交手段,打击不断扩大地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及服务来监视、压制和操纵人口(也被称为数字威权主义)行为。”欧美国家采取的主要手段有:

 

第一,加强对欧美国家先进数字技术和产品的出口管制。欧美战略界认为,中国虽然可以在软件质量上与美国匹敌,但尚未掌握先进的半导体制程技术。中国监视系统所依赖的一些设备采用了只有西方国家能够生产的先进处理器和传感器。美国和欧洲已经开始限制向中国出口此类技术和技术产品,并正在扩大出口管制的使用范围。

 

2020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颁布了一项新的与人权相关的许可政策。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工业与安全局扩大了原条例第 742. 7条关于“犯罪控制和侦查”的内容。这项新扩展的人权许可政策内容如下:“除非该国家或地区发生内乱,或者除非该项目有被用于侵犯或滥用人权的风险,否则本节以下受管制物品的申请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明智地使用出口管制旨在阻止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使美国远离此类侵犯和践踏行为,并避免助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内乱。”工业与安全局对这一政策变化的解释如下:“本次修订是……向出口界澄清,颁发出口许可基于美国政府对物品是否可用于参与或促成侵犯或滥用人权的评估,包括涉及审查、监视、拘留或过度使用武力。”

 

欧盟同样加大了对相关数字技术的出口管制力度。2020年11月9日,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德国与欧洲议会代表就修订现行欧盟两用法规达成一致。对现有欧盟出口管制框架协调变革,旨在通过解决网络监控和新技术带来的其他安全威胁来促进人权合乎规范。最重要的变化包括:对新技术的潜在滥用实施更严格的出口管制,尤其是网络监控项目。出口能够通过监视、提取、收集或分析信息和电信系统数据对自然人进行秘密监视的网络监视项目,即使未列在欧盟双重用途法规的附件I中,如果此类物品正在或可能用于旨在国内镇压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的行为,也需要获得授权。

 

在2021年12月10日结束的“民主峰会”(Summit for Democracy)上,美国、澳大利亚、丹麦、挪威发表了“出口控制与人权倡议”(Export Controls and Human Rights Initiative)的联合声明,这也是本次峰会唯一务实的内容。声明宣称:“威权政府越来越多地使用监测工具和其他相关技术,在其国内和跨境严重侵犯人权,包括跨国镇压行为,审查政治反对派和跟踪持不同异见者。这种使用可能会破坏先进技术给世界各国和人民带来的好处。”因而,在未来一年,上述国家将致力于“建立一个自愿的、不具约束力的书面行为守则,使志同道合的国家可以在政治上承诺,使用出口管制工具来防止用于造成严‘侵犯人权’的软件和其他技术的扩散”。英国、加拿大、法国、荷兰也对这个倡议表示了支持。可以预见,在美国威逼与利诱之下,未来还会有更多国家加入该倡议。

 

第二,在市场准入方面,限制中国相关数字产品进入欧美发达市场。2018年4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全票通过,禁止电信公司利用联邦补贴购买华为和中兴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任何电信设备;同年8月,美国通过一项国防政策法案,禁止美国政府使用华为和中兴设备;2019年5月1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确保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安全的行政命令》。这份文件授权商务部部长协同联邦调查局、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等政府机构的高级官员,禁止或改变涉及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当风险的信通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交易;盂美国国会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约翰·麦凯恩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John S. McCain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禁止联邦机构采购华为技术公司、中兴通讯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公司、深圳的海能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华技术公司的任何设备、系统或服务。“欧盟-美国贸易与技术委员会”(EU-US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TTC)第5工作组的职能就是对欧美各自的数据治理和技术平台治理方法交换信息,在可行的情况下寻求一致性和互操作性,“致力于在关注虚假信息、产品安全、假冒产品和其他有害内容的平台政策方面开展跨大西洋合作。”未来欧美国家在限制中国数字产品进入发达市场体系方面将会采取更多的一致性行动。

 

第三,加强投资筛选。投资筛选的对象既包括欧美国家在华投资,也包括中国在欧美国家的投资。“欧盟-美国贸易与技术委员会”第8工作组即是负责投资筛选,其主要职能是:交流有关影响安全的投资趋势的信息,包括与相关行业、投资来源和交易类型相关的战略趋势;主要做法包括:建立风险分析和风险缓解系统,重点关注敏感技术和包括个人数据在内的相关敏感数据;与包括出口管制在内的其他团体一起确定政策工具的整体理念,以应对与特定敏感技术相关的风险。预计工作组将为利益相关者举办联合虚拟外展活动。

 

第四,加强对中国数字企业尤其是向海外提供数字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的制裁力度。2019年10月7日和2020年5月22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先后将28家和33家中国企业及机构列入制裁名单,包括华为及其子公司、海康威视、科大讯飞、云从科技等数字技术企业。2021年4月12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又将包括上海高性能集成电路技术中心、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数字技术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将来不排除还会有更多的中国数字企业被美国政府列入制裁名单。

 

(二)为国际社会提供中国数字技术生态系统、数字技术标准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替代品

 

首先,构建与所谓“数字威权主义”不同的数字技术生态系统。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J. Blinken)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美国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mmission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NSCAI)主办的全球新兴技术峰会(Global Emerging Technology Summit)上呼吁,“我们的任务是提出并实现一个令人信服的愿景,即如何以服务于我们的人民、保护我们的利益和维护我们的民主价值观的方式使用技术。仅仅强调技术威权主义的可怕,指出像中国和俄罗斯这样的国家正在做的事情,并说它是错误和危险……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为我们自己的方法提供积极的方案”。构建不同于中国的数字技术生态系统是美国数字战略的重要出发点。美国标准的数字技术生态系统,用拜登本人的阐述就是——“开放、互操作、可靠和安全的互联网;保护网上和线下人权;支持充满活力的全球数字经济”。美国理想的数字技术生态系统具体讲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自由、开放、可互操作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接受“网络主权”的理念,建立了各自的网络审查机构和严密的“防火墙”,让互联网正在变得越来越封闭和支离破碎,导致数字的自由流动变得越来越困难。布林肯在上述演说中强调,美国将在其参与的所有领域(从贸易协议到治理到硬件),捍卫自由、开放、可互操作的互联网原则。

 

第二,可信连接。“信”指的是公众对数字连接的信心,不仅是对连接性和技术表现的信心,还包括对其运营提供信息和管理的政治和法律体系。“可信的连通性,源于致力于个人权利和尊严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以及自由开放的社会和市场,而不是威权制度和国家资本主义或重商主义。”可信连接有两个基本属性:技术保障,即不存在技术限制;政治、法律保障,即通过国家的政治与法律制度保障公众对数字技术和技术产品的信心。

 

第三,数字安全和个人隐私。拜登政府的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杰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表示,“数据安全和隐私将成为我们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具有信任和安全的数据自由流动对数字革命的第三波浪潮至关重要。”为保护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拜登政府颁布了第13873号行政命令,建立了一个新的数据安全审查程序,并为软件应用程序增加了额外的标准。根据这一行政命令,美国商务部“根据已颁布的规则,评估外国对手连接的软件应用程序,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提供识别标准,以检测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软件应用程序”。防止伤害、销售、转移或访问敏感的个人数据,包括向外国对手提供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和基因信息的大型数据库。

 

近年来,美国根据自己的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积极构建数字生态系统。目前进展比较明显的是“清洁网络”(Clean Network) 计划。这是由特朗普政府的国务卿迈克·蓬佩奥(Michael Richard Pompeo)发起,负责经济增长、能源和环境的副国务卿基思·克拉奇(Keith Krach)主导的行动。“清洁网络”伙伴关系号称“以民主价值观为基础……通过创建一个高度完整、公平的竞争环境来进行可靠的合作,为网络成员提供信心,并理解没有自由就没有繁荣”。克拉奇透露,到特朗普政府任期结束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的60个国家200家电信公司和数字企业,如富士通、甲骨文、思科、西门子、惠普等都已加入“清洁网络”计划。拜登政府上台后继续对以色列等国施加压力,要求它们参与“清洁网络”行动。

 

 

其次,争夺数字技术标准的制定权,压缩中国在数字技术标准制定上的空间,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国际社会提供替代品的第二个重要领域。

 

近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技术标准组织影响力的上升,欧美国家的智库、政府官员、立法机构甚至西方七国集团的数字和技术部长,都将注意力转向了数字技术标准的制定。2021财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NDAA)责成国务院和商务部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考虑如何提高美国在国际标准机构中的代表性。《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则是提出了详细的行动计划。

 

第一,法案要求国务卿与国家情报总监协调,提交一份关于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扩大影响力以及实现这种影响力的策略和目标的报告;当前美国参与国际电联标准化活动的障碍及解决这些障碍的建议。

 

第二,通过创建跨机构工作组来提高美国在国际技术标准组织中的代表性和领导地位。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下属的标准政策机构间委员会( Interagency Committee on Standards Policy,ICSP)的工作重点之一,是促进联邦政府与美国工业界和其他私营组织合作参与标准机构的活动。法案承认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在加强美国在标准制定领导地位方面处于独特的地位”。

 

第三,强调私营部门参与的重要性,要求拟议的机构间委员会就私营部门参与制定安全5G标准的努力提供简报;同时,授权商务部向私营部门提供资助以参与标准机构;指示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和能源部长发挥标准机构的领导能力,与私营部门合作制定“数字经济技术”标准。

 

第四,法案要求美国与盟友、伙伴合作,就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定期对话机制,重点“围绕新兴行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建立共识,以推动未来的全球经济增长和商业”。该法案明确指出,欧盟、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多边开发银行是参与这项工作的重要平台。通过这样的多边合作机制,由美国主导对数字技术发展至关重要的相关规范,同时削弱中国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

 

再次,美国和欧盟等西方国家还合作或独立推出了在发展中国家替代中国数字基础设施的方案和行动计划。

 

2019 年 11 月东盟峰会期间,美国与日本、澳大利亚共同推出了“蓝点网络”(Blue Dot Network)计划。通过“蓝点网络”,由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oration,DFC,该公司注册资金高达 600 亿美元)主导,旨在成为一项多方利益相关者倡议,将政府、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联合起来,以促进“全球基础设施发展的高质量、可信标准”。邀请代表主权政府、经济体、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合作伙伴加入这项工作。“蓝点网络”虽然刚刚启动,已经成功地支持了一条连接美国、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海底光纤电缆。尽管“蓝点计划”是特朗普政府提出的概念,但它所倡导的“透明”、可持续和包容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与拜登政府别无二致。拜登政府上台后,以“蓝点网络”为基础,在2021年6月西方七国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了更为宏大的“重建更美好的世界”(Build Back Better World,B3W)计划。

 

根据这一倡议,“七国集团”将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投资力度。拜登将“重建更美好的世界”设定为一条“可持续性道路”,并提供一种有别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另外选项。他特别强调:“改变世界各地人们的生活,我们必须表明——我认为我们也将表明——民主仍然是取得成果的最好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重建更美好的世界”倡议出台的同一天,国际开发金融公司发布新闻稿表示,将支持这项基于价值导向、高标准和透明项目的崭新全球基础设施计划。国际开发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大卫·马尔切克(David Marchick)说:“国际金融开发公司期待通过与我们的伙伴合作,为全球优质、包容和环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从而实现这些努力。”而且,国际金融开发公司的发展任务与其多样化的融资工具相结合,使该机构成为美国政府实现这些关键原则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 年,欧盟启动了“全球互联欧洲” (Globally Connected Europe)倡议,呼吁实现可持续、全面、基于规则的跨洲互联互通。随后,欧盟与日本和印度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伙伴关系;2021 年,欧盟将其互联互通倡议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大陆,“更好的互联互通将有助于价值链的多元化,减少战略依赖,并提高欧盟及其合作伙伴的竞争力。”通过其“全球互联欧洲”倡议,欧盟制定了具有统一品牌和叙事的地缘战略和全球互联互通方法。欧盟还强调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并高度重视与美国及东盟国家的合作。更重要的是,“全球互联欧洲”倡议的主要努力方向反映了美国“印太战略”关注的重点领域:数字、能源、交通/基础设施。2021年12月1日,欧盟推出了自己的“全球门户”(Global Gateway)计划,计划在2021-2027年,为欧盟促进全球可持续联系战略提供高达3000亿美元的资金。这一计划刚刚启动,后续发展值得关注。

 

无论是“重建更美好的世界”,还是“全球互联欧洲”倡议,抑或是欧盟-日本协议和欧盟-印度协议,或者即将启动的“全球门户”计划,所有这些倡议和规划有一个共同的重点领域——数字基础设施。

 

(三)构建排斥中国的数字时代的印太经济框架

 

拜登总统在东亚峰会上宣布,美国将与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印太经济框架的发展,围绕贸易便利化、数字经济和技术标准、供应链弹性、基础设施等领域,探索与这一地区盟友的共同利益。2021年11月,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Gina Raimondo)、贸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先后访问了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与相关国家开始讨论预计将于2022年初开始的印太经济框架。雷蒙多表示,拜登政府不打算进行传统的贸易谈判,美国也不准备重返“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或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国设想的是“一种服务于新经济的新型经济框架”。这个新经济指的就是数字经济,新型经济框架就是多边数字贸易框架。尽管美国官方并未提供该框架的具体细节,但通过美国行政和立法部门透露出来的信号,大致可以窥探印太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首先,促进数字贸易。2021年8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在访问华盛顿州立大学时表示,数字贸易是美国正在与合作伙伴积极合作的一个领域,目标是共同建立规则并进行对话。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Senate Finance Committee)致信拜登,要求把与印太地区合作伙伴谈判并缔结高标准的数字贸易规则作为重新确立美国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起点。数据规则必须反映美国的价值观,“必须确保数据的自由流动,禁止包括关税和税收在内的歧视性措施,支持消费者保护,促进网络安全,保护人权,打击审查制度,并阻止政府强制转移专有的源代码和算法。”美国国会研究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的报告也认为,通过降低数字贸易壁垒,建立允许非歧视性竞争的规则和标准,数字贸易协定可以帮助美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有效竞争,同时也扩大美国公司和消费者获得依托数字技术的国际产品的渠道。更重要的是,美国主导的数字协议可能有助于它在新兴的数字贸易政策问题上确立地区和全球领导地位,并抵消中国最近在区域贸易协定方面取得的进展。盂 据此可以研判: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框架,将会成为未来美国打造的新一代区域贸易体系的核心。

 

其次,新的印太经济框架将努力协调出口管制,限制敏感的数字技术和技术产品流入中国及其他所谓“威权体制”的国家。雷蒙多表示,对于出口控制的措施不能过于宽泛,尤其是需要美国盟友的密切配合。“如果美国对半导体设备的某些部分对中国实施出口管制,但我们的盟友不做同样的事情,中国因此可以从我们的盟友那里获得这些设备,那是没有效果的。”

 

再次,新经济框架将为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制定技术标准和规则。雷蒙多表示,美国将与盟友合作,“共同定义什么是负责任的、合乎道德的人工智能标准。”

 

由上可见,在参与区域多边贸易平台方面,由于国内政坛缺乏足够的共识,拜登政府基本上不会再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这一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而是把重心转向重塑以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为核心的印太经济框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动向。

 

总体来看,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数字领域对中国的竞争态势和打压力道还在持续增强中。

“数字威权主义”论的国际政治现实 

“数字威权主义”论是近年以来美国“对华战略失败”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美国对华战略与政策转型的产物;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数字技术“泛意识形态化”的体现;同时还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美国日益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在数字领域的反映,是争夺数字时代全球领导地位的体现。

 

(一)“数字威权主义”论是近年来美国“对华战略失败”论在数字领域的反映

 

自奥巴马政府的第二个任期开始,“对华战略失败”论在美国战略界开始蔓延,即认为美国自基辛格访华以来,特别是中美建交以来,美国对华奉行的“接触战略”未能实现自身的目标,是失败的。如拜登政府外交和国家安全团队的两名重要官员——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印太事务协调员库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国防部负责印太安全事务的助理部长厄利·拉特纳(Ely Ratner),曾在《外交事务》杂志联合撰文,认为美国对华战略的基本出发点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实行对华接触政策来改变中国;二是通过加强美国与中国之间的商业、外交和文化联系,来改变中国的内部发展和外部行为,从而将中国塑造成美国喜欢的样子。然而,无论美国使用“硬实力”还是“软实力”,既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改变中国,让中国在政治和经济上更加开放,也没能阻止中国试图改变美国领导的国际体系的努力。美国“对华战略失败”论逐渐成为美国战略界的共识,并推动了美国对华战略的调整。

 

2020年5月20日,白宫公布了一份战略文件——《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战略方针》,文件开篇就谈到了中美建交以来,美国对华政策的指导方针——“希望通过深化接触来促进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开放,使其成为一个建设性的、负责任的全球利益相关方,并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但40多年后的今天,美国政府认为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美国看到的是中国“改革的步伐放缓、停滞或倒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与世界接触的增多,并没有像美国所希望的那样,使其与以公民为中心的自由开放秩序接轨。中共反而选择了利用自由开放规则的秩序试图重塑有利于自己的国际体系”。这种情况同样也反映在数字技术领域。

 

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信息技术爆炸式的发展给国际政治带来了颠覆性变化,极大地改变了不同国家及民众之间获取信息的能力和途径。花旗集团(Citigroup)的前首席执行官沃尔特·沃里斯顿(Walter Wriston)曾于1997年发出这样的感慨:“信息技术已经摧毁了时间和距离……没有解毒剂的自由病毒将通过电子网络传播到地球的各个角落。”美国前总统里根、克林顿和布什父子都曾表达类似的观点并发表同样宏大的言论。他们普遍认为:威权国家的长期生存取决于其控制思想和信息在其境内和境外流动的能力。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蜂窝电话、短信、互联网、社交网络等,将使这些国家的公众轻松、廉价地共享想法和愿望,数字技术将打破人们与国家之间的障碍。如此一来,“自由病毒”的传播使独裁者将他们的人民与世界其他地区隔离开来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从而为普通公众提供了建立替代性权力来源的工具。按照这种理论,数字的民主化将给威权国家带来民主化。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似乎也在不断印证西方政界的理论。在2004年乌克兰总统大选中,亲西方的总统候选人维克多·尤先科(Viktor Yushchenko)的支持者利用短信组织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成就了乌克兰的“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2010 年及之后发生在中东地区多个国家的“茉莉花革命”(Jasmine Revolution),示威者使用手机和脸书协调抗议活动,并在国内外传播政府镇压的图片和视频,茉莉花革命也被美国一些国会议员称作“脸书(Facebook)革命”;2009 年的伊朗大选同样备受争议,抗议者使用推特等社交软件传播文字、发送图片和视频,被称作“推特革命”(Twitter Revolution)。上述事件让数字技术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在美国政要心中扎下了根,他们坚信,数字技术的发展将把美国所坚称的“普世价值”传播到整个世界,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带来民主化、多元化。然而,他们所期待的变化并没有出现,数字技术在中国的普及应用,不仅提高了中国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和中国社会的治理水平,让中国公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还使中国政治局势变得更加稳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便将其归结为中国国内的数字治理模式,尤其是中国所坚持的“网络主权”原则,限制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互操作性,并将这种治理模式冠之以“数字威权主义”。从这个角度说,“数字威权主义”论的出现,是美国在数字领域的较量中战略挫败的产物。

 

(二)“数字威权主义”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数字技术“泛意识形态化”的体现

 

一方面,美国将中国发展数字技术的模式,特别是数字治理模式冠之以“数字威权主义”,明显是将中国的数字技术和数字技术产品、数字治理模式“泛意识形态化”,故意混淆了社会治理与威权统治的界限。

 

以很多国家和政府都在致力于打造的“智慧城市”/“平安城市”为例。世界银行对智慧城市提出了两种可能的定义:第一个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城市,到处都有传感器和高效的公共服务,这要归功于数以千计的互联设备实时收集的信息”;第二个是“一个利用现有技术培养更好的公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的城市”。他们依靠来自公民的反馈来帮助改善服务提供,并创建机制来收集这些信息。这两种定义都围绕着公民的反馈和由设备收集的数据,作为实现服务提供效率的一种机制,这是“智慧城市”框架中的核心原则。

 

中国建设智慧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上是与世界银行智慧城市的精神相吻合的。

 

根据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建设智慧城市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和完善政府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主要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从中我们看出,中国建设智慧城市的指导思想与世界银行并无差别,甚至更加精细化,也更加强调民众的幸福感,与美国所指责的“数字威权主义”是不搭界的。智慧城市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公共安全,它结合了一系列传感器、跟踪设备和监控技术,以提高各类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

 

而美国的智慧警务做法与此并无本质差异。它是将大量数据包括地理位置、历史逮捕记录、犯罪类型、生物识别数据、社交媒体信息输入算法,以预防和应对犯罪行为。2009 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科学家与洛杉矶警察局合作创建了一个预测警务系统(PredPol),目的是了解如何通过科学分析犯罪数据帮助发现犯罪行为模式。现在,美国 60 多个警察部门在使用这一预测警务系统,它可以识别社区中在特定时期更可能发生严重犯罪的区域。可以说,这都属于城市与社会治理智能化的体现,是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不仅如此,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学者还积极呼吁:在数字领域内,智慧城市应成为联盟合作的重中之重。他们认为,美国及其盟国应提出更高标准的智慧城市模式,如通过提供“可持续城市”认证,强调商业可行性、能源效率、社会保障和数据安全性等,美国智慧城市的更多前沿例子将使国内公司在海外取得成功。他们还呼吁,“美国国务院和商务部应该邀请美国市长参加全球展示,与外国同行分享他们的经验”。美国智慧警务及其在世界各地的拓展被视为提高民主社会的治理能力,中国的智慧/平安城市就被指责为“数字威权主义”,明显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另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指责中国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在海外的拓展是在输出“数字威权主义”。但实际上,无论是在欧美国家还是在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用于其“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设的数字技术与产品,中国数字企业虽然是重要的但绝不是唯一的供应商。很多欧美国家的数字企业也在为其他国家提供数字平台和产品。有媒体披露,2019年,乌干达政府利用数字监控系统入侵了其政治对手的社交媒体账户和电子通信。但为乌干达政府提供此类数字系统的供应商主要是美国的两个盟友——以色列和意大利的数字企业。以色列和意大利公司还向乌干达政权出售了数字监视软件。

 

实际上,被美国归类为威权国家的政府在建设本国的“智慧城市”/“平安城市”过程中,很少会从单一的来源采购数字技术和产品。沙特阿拉伯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中国华为公司正在帮助沙特阿拉伯政府建设平安城市,美国谷歌公司为其建设云服务器,英国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国防承包商“英国宇航系统司”(Systems plc,BAE)向其出售了大规模监控系统,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NEC)则为其提供面部识别摄像头;亚马逊和阿里巴巴在沙特阿拉伯都有云计算中心,都在为沙特阿拉伯的智慧城市项目提供数字技术支持。而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单单拿中国的数字技术和产品说事,只能说明是在将中国的数字技术和产品“泛意识形态化”。

 

(三)“数字威权主义”论是大国竞争背景下,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数字领域争夺主导权的重要抓手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第四次科技革命正是各国公认的大变局中影响最大的一个变量,因为每次科技革命都会带来新兴技术的突破,进而带来国际产业格局、国际经济格局以及国际政治格局的巨大甚至是颠覆性的变化。第四次科技革命涵盖的领域非常广泛,但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包括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技术、云存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半导体技术、生物组学在内的各种数字技术,这就决定了未来大国竞争的主战场就是数字技术领域。

 

首先,建立在数字基础之上的大数据就是经济繁荣的钥匙。据业界评估:由移动设备、应用程序和云服务推动的全球数字市场,将在2020-2025年翻一番,从4700亿美元增至1.01万亿美元;数据传输将为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2.8万亿美元,其价值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到11万亿美元,其中大约75%的数据传输价值是由农业、物流和制造业等传统行业实现的。预计到2022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将被数字化;在未来10年内,预计将有多达500亿个物体,从家庭到汽车和手表,在全球范围内连接起来——其中绝大多数是无线的。基于连接的变革性解决方案——包括云计算、物联网、高性能计算和大数据分析——将改变业务流程并影响社交互动。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传统的贸易增长趋于平稳,取而代之的是跨境数据流动的爆炸式增长。以带宽来衡量,跨境数据流量从2008年到2020年增长了大约112倍。数据成为全球贸易的中心,“全球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永动机式的机器:它消耗、处理数据,并产生更多的数据。”显然,数据已经成为财富的重要来源,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其次,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世界贸易,同样也给国际政治和经济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在数字时代,与全球经济的其他因素相比,数字甚至更与权力密切交织在一起:它不仅是大国在创新领域投入的重点,也是国际贸易快速扩张最重要的要素,还是企业成功无法离开的重要因素,更是国家安全,无论是传统的国防安全还是非传统的信息安全、网络经济安全(Cyber Enabled Economic Security)至关重要的方面。数据可以为所有掌握它的人提供令人难以置信的优势。所以,在美国参议院通过《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后发表的声明中,拜登毫不掩饰继续保持在数字时代美国创新优势的意图,“我们处在赢得21世纪的竞争中,发动枪已经鸣放。随着其他国家继续投资于自己的研发,我们不能冒落后的风险,美国必须保持其作为地球上最具创新性和生产力国家的地位。”因为数据就是权力。

 

再次,围绕数字经济的竞争,最关键的因素是数字标准——包括数字技术标准和治理标准。对任何国家而言,技术标准都属于具有战略意义的要素。技术标准可以提供经济效益,促进创新,并间接地帮助提高国家实力。标准有利于那些能够成功地采用其拟议规范的企业,从这个角度看,掌握技术标准制定权就掌握了企业和国家技术与经济发展的钥匙。经济安全就是国家安全这一理念,已经成为大国的重要共识。考虑到经济和国家安全之间的联系,制定标准的经济学尤其重要。这些与安全方面的联系超出了富裕国家将其经济实力转化为军事资产的能力。经济权力还创造了战略优势,因为它使一些国家能够控制某些经济节点,从而获得战略利益;标准也涉及政治价值,因为它们帮助确定有关隐私和安全的哪些功能将成为常态。

 

然而,数字技术属于全球治理的新领域,对新的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和发展方向持开放态度。在美国决策者看来,中国已经认识到塑造数字标准和规则是地缘政治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利用中国在关键数字领域的快速崛起、对新型数字技术的持续投资,在国内外推动自己的“数字威权主义”模式,并力求在国际标准制定机构拥有更大的主导权,侵蚀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地位。如果美国不为数字时代制定规则,中国就会这么做。美国应该“与愿意合作的伙伴结成联盟,建立一个新框架,该框架可以释放数据的潜力来推动创新、产生经济实力和保护国家安全”。

 

最后,“数字威权主义”论还是近年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反思把中国纳入世界贸易体系之得失的产物。是否应该将中国这样国家主导的经济融入由开放市场导向原则创建的全球贸易体系,一直是美国战略界争论的焦点。2021年10月4日,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在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演讲说:“一些人认为,(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及其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的工业和农业出口将得到巨大推动。其他人则认为,这会导致和加速(美国)大规模的失业。”戴琪谈到的就是当时美国战略界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这种争议一直没有间断。今天,美国企业界、经济学界和战略界的主流声音认为:中国未能兑现对世贸组织的承诺,没有废除那些与基于开放、市场导向政策的国际贸易体系不相容的政策和做法,对美国的经济繁荣和就业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在2021年10月20日世贸组织举行的第八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会议上,美国和欧盟代表对中国的指责就集中在中国的产业政策上。美国常驻世贸组织临时代办大卫·比斯比(David Bisbee)在发言中说:“美国对中国贸易体制最根本的担忧涉及中国的产业政策……通过一系列支持措施,中国的产业政策扭曲了进口商品和服务以及外国制造商和服务供应商的竞争环境……中国利用这些措施来确保其在全球市场的主导地位,这损害了美国的经济利益。”

 

不仅如此,中国还充分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多,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入世20年来,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入世不到 10 年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些美国战略家认为,如果世界贸易组织没有接纳中国,世界格局会大不同,至少中国不会像现在这样强大。世界贸易组织接纳中国的结果就是为中国提供了发展机会,给西方世界制造了一个强大的对手。所以,未来的数字时代,就需要将中国排除在美国主导的世界市场体系之外,避免像在传统技术和产业领域那样,在数字领域给中国提供赶上甚至超越美国的机会。“数字威权主义”论就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意识形态划线,将中国排挤出世界数字市场体系的具体体现。以互联网领域为例,美国谷歌集团前总裁、美国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认为,未来10-15年,互联网“将分裂成中国主导的互联网和美国主导的没有中国的互联网”。很明显,如果美国坚持以意识形态划线,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标准、世界数字市场分裂为两大体系的危险系数明显在增加。

结 语 

“数字威权主义”论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中国视为全面或系统性战略竞争对手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对华战略竞争的基本态势。历史上大国竞争的经验表明:大国竞争的核心在于对地缘经济优势的争夺,而决定地缘经济的则是新兴技术。代表未来的新兴技术,包括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技术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在内的数字技术,自然成为未来大国竞争的核心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希望中国继续利用现有的全球贸易体系,为中国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继续提供动力。“脱钩”,尤其是数字技术领域的脱钩成为一种必然选择。无论是特朗普政府在技术领域对华全面脱钩还是拜登政府“小院高墙”(small yard,high fence)式的精准脱钩,都体现了欧美战略界对华科技政策的价值取向。“数字威权主义”论,就是以意识形态之名,行“技术脱钩”之实。

 

“数字威权主义”论无疑会给中国数字技术和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欧美国家在数字技术领域投入的加大、合作的加强,会让中国面对一个在数字技术领域“跑得更快”的发达国家集团;欧美国家也会加大对国际标准制定机构领导权的争夺,给《中国标准2035》计划的实施以及接下来中国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重大冲击;欧美国家日益严格的投资审查、与人权挂钩的出口控制和市场准入原则、对中国数字企业的制裁等,将使中国数字技术和产品走向海外变得更加艰难。

 

数字技术的发展方兴未艾,发展更是极不平衡。除中国外,全球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领先的国家主要集中在欧美。无论是数字技术还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广大发展中国家还相对落后。中国应在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框架内提出并倡导数字时代的共同发展观,让发展中国家共享数字技术发展的红利。同时,针对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负面问题,如虚假信息、深度伪造(Deepfakes)等,从全球治理的角度,主动提出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破解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数字领域对中国污名化的“数字威权主义”论。

 

原载于:《美国研究》2022年第2期

原文责任编辑:仇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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