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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成果|王晴佳:性别史和情感史的交融:情感有否性别差异的历史分析

更新时间  2022-05-22 作者:秘书处

性别史和情感史的交融:情感有否性别差异的历史分析

 

文 | 王晴佳

 

当代史学的发展走向,大致呈现了一个多元化的趋势。与19世纪的历史研究不同,当今并没有一个流派能占据压倒一切的地位。一个新兴史学流派的勃兴,往往兼顾其他相关的研究兴趣。性别史和情感史这两个史学流派的兴起和交集,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因为两者不但几乎同时出现,而且自始至终呈现出一种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有机联系。在西方文化中,一个熟知的例子就是:女性常被视作“情感的性别”(emotional sex),抑或“情感的女性”,从而与“理性的男性”相对照。社会心理学家爱格妮塔·菲谢尔(Agneta Fischer)在2000年主编的《性别和情感:社会心理的视角》,是较早的一本探究情感与性别关系的著作。2018年法国的《克莱奥:妇女、性别、历史》杂志出版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情感与性别关系的专辑,由史学家达缅·柏奎(Damien Boquet)和狄迪尔·莱特(Didier Lett)主编。上述几位编者不但学术背景相异、性别也不同(后两位是男性),但都不约而同地指出,性别与情感之间存在着一种被人认作理所当然的自然联系。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本文写作的契机,但却不是笔者写作的主要目的。本文写作目的有三:一是从史学史的角度,描述性别史和情感史这两个史学流派的兴起及其相互关联;二是以西方历史和文化为背景,讨论当代史学界出现的有关情感反映性别差异的重要作品,探究两者成为历史研究对象的意义;三是从史学发展的角度,分析和考察性别史和情感史这两个新兴的史学流派,如何质疑和挑战近代传统的历史观念,进而论述和考量它们对当代史学的演变所做的贡献。换言之,笔者虽然不会直接解答情感与性别之间是否应该形成一种自然的关联,但探讨上述三个问题将有助于理解产生这一关联的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历史研究的宗旨之一是鉴往知来,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性别与情感之间的复杂关系,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从身体、心理和情感等层次认识历史活动中的人及其行为。

 

 
 

一、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性别和情感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性别史和情感史不仅几乎同时在20世纪最后十多年兴起,而且都面临一个相似的问题,即研究对象的历史性。这一问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书写传统对史家视野的限制,二是性别和情感因其身体和生理的属性,长期以来不被视为历史研究的对象。就第一个方面而言,古今中外的历史记载和书写,大致为重大的历史事件所推动,而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又往往发生在政治、外交和战争领域,因此早期的史书便大多以此为主要内容。中国最早的古史之一《尚书》,便收录了帝王君臣的“典、谟、训、诰、誓、命”等文献,即现代语义上的帝王诏书、宣战令、外交文件、战争谋划等内容。西方“史学之父”希罗多德的《历史》,虽以包罗万象著称,但其记载则以希波战争为主线,之后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其书名和内容都显示,那是一部以战争为主题的史书。在战争、政治和外交活动中,两性和情感都不可或缺,但其主角则大多是男性,因此古往今来的历史书写, 均以男性精英的活动为主体,只是偶尔涉及女性和情感等方面的内容。这一传统一直到二战结束之前,虽然间或有人提出质疑,但没有产生明显的改变。性别史和情感史等新兴流派,要到20世纪末才渐渐崭露头角。

 

其次,与社会史、经济史、文化史等流派相比,性别史和情感史所研究的对象,因其属于生理和身体的领域,以前不被视作历史考察的对象。传统抑或常规的历史研究,注重探讨历史现象的变化及其原因,并尝试做出某种因果解释。但倘若将两性之间的差别,完全从生理的层面考量,将其视为相对的两极,并且一成不变,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没有明显的历史性。譬如在传统社会中,男性常居于比女性高一等的地位。倘若将这一社会地位的差别视作两性生理特征不同所致,男尊女卑是自然的产物而不会变更,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别,那么性别史研究便不会成为当今一个蓬勃兴旺的领域。依照性别史专家索尼娅·罗斯(Sonya O. Rose)的分析,在性别史研究兴起之前,男女的性别之差被视为“自然的差异”,并以此“说明或解释人们观察到的女性和男性在社会地位、社会关系上的差异,他们在世界上生存方式的差异,以及男女在多种权力形式下的差异。重要的是,男女之间关系的等级属性是一种预设前提,从未被质疑”。

 

与性别史相比,情感史的研究对象乍看起来似乎更缺乏历史性,因为在已知的文明史中,男尊女卑固然是常态,但毕竟有形式上的不同。而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等情感,无论古今,总是与人类社会紧密伴随。古人和今人具有的这些情感,如果没有明显的差别,那么历史研究就无从展现其特长,以描述、分析和解释情感在历史过程中的变化及其原因。伊彦·普兰普尔(Jan Plamper)在其《情感史导论》一书中指出,在19世纪之前,人们关注情感,基本将之视为“固定不变、超越文化、跨越时空、无关种族的生物和生理的”现象。当时及其之前、之后的历史书写,自然也包含情感的内容,但并不将情感作为一个历史现象来看待,情感史作为一个史学流派,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并未在史学界登场。

 

性别史的前身是妇女史,后者的开展与20世纪60年代的风云变迁息息相关。当时兴起的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引发人们开始关注妇女在历史长河中的作用。但如上所述,受制于性别关系为自然属性的传统观念,妇女史的研究只以妇女为考察对象,有点自我设限、自我排除于史学界的主流,没有促进后者在观念和方法上的变化。到了80年代这一情形逐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些妇女史家强调要想真正理解妇女的历史作用,需要同时考察两性关系。他们提倡用社会属性的“gender”(一般译为“社会性别”)来取代生物属性的“sex”(性别),主张两性关系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同时也对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琼·斯科特(Joan Scott)于1986年发表的《社会性别:一个有用的历史研究范畴》一文,是当时提倡性别史研究的重要论著之一,有力地推动了性别史的开展。性别史研究的特点是,强调两性关系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突破女性和男性分属“私”和“公”不同领域的传统思维,突出性别差异的社会性,而不是其生理性。因此性别关系就作为一个历史的变量成为值得深究的新领域。

 

情感史研究的开展得益于情感研究的兴盛。二次大战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哲学及脑神经科学、医药学等学科就情感对人的行为之影响,做出了不少新的分析和探索。这些研究比较侧重情感的普遍性,而史学界开始注重情感的历史性,这与社会史的研究有关。美国《社会史杂志》的创办人彼得·斯特恩斯(Peter Stearns)与凯萝·斯特恩斯(Carol Stearns)在1985年发表的《情感学》一文,便是一个著例。他们认为情感虽然是人类社会的常态,但情感的表达则受制于社会的习俗和规范,并随着历史的变动而变化,因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历史现象。情感史研究的先驱威廉·雷迪(William M.Reddy)在其《感情研究指南》一书中,特别关注了他所谓的“衔情话语”(emotive),即情感如何通过语言流露,而语言是变化的,并折射文化和历史的演变,因此情感成为历史研究关注的对象。另一位情感史研究先驱芭芭拉·罗森宛恩(Barbara Rosenwein)则提出了“情感共同体”的概念,指出情感表达如何受制于某个特定的场所,即空间上的不同。同时,她通过比较宗教改革前后教徒赎罪的个案研究,指出情感流露虽然看起来相似(比如一个人在祈祷、忏悔的时候掉泪),但其含义却随着时代背景的不同而有着显著的差异。她由此指出情感史的研究其实能很好地展现历史演化中变与不变的交叉互动,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历史分期的问题(譬如传统到近代的过渡)。

 

 
 

二、情感与性别:历史的考察

 

对情感史和性别史两者结合的考察,也有力地证明情感表达之性别差异同样是历史的产物,从而也就是历史研究的对象。比如《圣经》里的“创世纪”,说到亚当和夏娃意识到他们赤裸相对的时候,虽然有异性相吸之情,但也产生了羞耻之感。在基督教兴起的初期,如在圣奥古斯丁写作的《上帝之城》里,亚当和夏娃的情感没有明显的性别之差——他们都对两人犯下的“原罪”感到羞愧。但到了文艺复兴的初期, 意大利画家马萨乔(Masaccio,1401-1428)创作《逐出伊甸园》画作之时,亚当和夏娃的举动就显示出明显的性别差异:前者双手捂脸,后者则用手遮住乳房和私处,脸上露出痛苦万分的神情。后人的解读是,马萨乔试图表明,亚当的举动显现出一种道德上的羞耻和后悔,而夏娃则为自己的赤身裸体感到羞耻。这样的解读,其实是在一定程度上让夏娃承担更多的“原罪”,因为亚当似乎是被她的身体所诱惑而犯下了道德上的不伦。古典希腊罗马时代有不少人体雕像,但到了中世纪基督教流行的时代,其生殖器不是被覆盖就是被移走,显示出羞耻这一情感的时代特征。马萨乔原画上亚当、夏娃的生殖器部分,也曾被后人用无花果叶遮住,说明即便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其情感表现的接受程度,仍然与古典时代颇有差别,显示了情感表达有其历史阶段性。

 

上面的例子表明,随着时代的变化,情感的展现显示了明显的性别差异。这一差异可以说是古已有之,在古典时代,始自荷马的古希腊、罗马的作家和诗人,就区分了“男人的”情感和“女人的”情感。比如悲剧家索福克勒斯(Sophcles)指出软弱和悲伤体现的是“女人的”情感,而男人则要显示勇敢,即使悲痛也不可轻易掉泪,否则就不够“男人”。西塞罗指出,罗马名将马克·安东尼既有勇敢又有怯懦的一面,但他还是认为安东尼不失为男人,而那时的罗马人认为,谦虚和内敛是女人的美德。换言之,遇到不快的时候,男人可以表现出愤怒,而女人则虽然可以表露悲伤和痛苦,但还是需要自我克制。当然,对于政治家来说,在公众场合克制自己的情感在古典时代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美德。

 

欧洲古典时代结束并进入中世纪之后,情感表现的性别差异得到了更多的强调,主要标志是将情感愈益“女性化”,也即前文所言,女性被视作“情感的性别”,而男性则渐渐被看作是“理性的性别”。强调这一性别差异,无异于提高了男性的地位,因为像古典时代对公众人物的要求那样,情感需要有所控制,而控制的手段就是借助理性。既然“男性代表了理性”(personified reason),那么作为“情感的性别”的女性,就需要受制于男性。女性作为“情感的性别”的表现是,她们相对男性而言对外界的人和物更具敏感度,于是也就更容易为声色所惑。13世纪的欧洲教会援引福音书里的一段教导指出,妇女在祈祷的时候,需要戴上头巾,由此来显示她的克制和谦恭。教会人士还有这样一种说法,“女性是男性的荣耀”(woman is the glory of man),其意思就如同“孩子是家长的荣耀”一样,宣扬的是这样一个理念:男人教育、管束女性就像家长需要教育子女一样——一个家庭中女性能否谨守妇道,取决于那个家中的男性,如同孩子是否有出息,取决于家长的教育一样。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对马萨乔区别处理《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的行为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亚当没有遮盖自己的下身,而是用手蒙住了脸,表现为所谓道德上的羞耻,因为他为自己一时失去理性而愧疚。生活在15世纪初的马萨乔,虽然其画风体现了文艺复兴的艺术风格,但仍然深受中世纪文化的浸染。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男性虽然被视作理性的化身,但亚当的行为也表明,男人在某些甚至许多时候,也同样会为情感所左右——情感在历史上的作用不可忽视。同样关注13世纪欧洲社会的一项研究指出,当父母失去孩子的时候,其悲伤的表露虽然有所不同,但却没有特别明显的性别差异,因为他们都经历了一个极度痛苦的时刻。另一项有关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也指出,至少在革命爆发的初期,男女表现出类似的激愤和激情,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当时建立的革命委员会也有女性成员。受到法国革命的激励,英国女性主义的先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写作了《女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一书,成为近代女性主义的一部宣言书。但1793年法国开始制定宪法、注重秩序和稳定之后,女性又开始被要求扮演好母亲和妻子的角色,不能像男性那样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路易·圣茹斯特是一个激进的革命者,主要由他起草的1793年宪法,最后却只给予男性公民权,便是一个颇具说明性的佐证。

 

 

事实上,从情感史的层面考察,近代欧洲社会的建立与男人追求克制情感、培养所谓“男性气概”(masculinity)的过程,呈现出一种平行发展的趋向。这一发展的特点就是进一步强化男女的性别差异,将“男性气概”与“女性气质”(femininity)对立起来。澳大利亚的性别研究学者瑞雯`康奈尔(Raewyn Connell)在其名著《男性气概》一书中指出,在近代欧洲,男人寻求表现“男性气概”,这与欧洲历史的发展紧密相关。首先是宗教改革的发生培育了个人主义的意识,与中世纪强调集体主义的传统相对,让那时的人更注意到自己由于性别差异而在社会上扮演角色之不同。第二是欧洲的殖民扩张,殖民者大多为男性,在与被征服地区的原住民发生战争时,需要展现自己的英勇气概,欧洲妇女很少参与这一早期的殖民征服,即使参与其中也主要发挥后援的作用。第三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男性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需要展现其理性的思维和决断。最后是民族国家的建立,从政治和法律的层面确立了近代的父权制,从而进一步确立了男女之间地位的不同。

 

英国的欧洲史家理查德·埃文斯在其《竞逐权力》这一19世纪欧洲通史研究著作中也指出,当时出现了多种政治、经济、宗教和社会层面的重大变化,与此同时也是一个“情感的时代”。不少被人们视作浪漫主义的小说、诗歌和音乐,便是当时的写照。但他特别强调,这一“情感时代”的重要特点就是将情感“性别化”,特别是在19世纪的下半叶。埃文斯引用一本当时出版的德文大百科全书的描述:“女人是感情型生物,男人是思考型生物”。为了突出“男性气概”,大庭广众下啜泣的行为,就成了女性懦弱的象征,而男人则必须“有泪不轻弹”。那时的男人还开始蓄须并戴高帽——“高顶黑色大礼帽取代了19世纪20年代的三角帽后,中产阶级的男子几乎每人一顶”。对于蓄须戴高帽现象的出现,埃文斯解读为欧洲男性对那个时代刚刚冒头的“新女权运动的一种逆动”。

 

由上文可以看出,近代社会中宣扬“男性气概”,将之与“女性气质”对立,其实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而这一权力关系的基础就在于强化男人和女人在情感掌控和表达方面的差异。瑞雯·康奈尔指出,近代社会理所当然地视男性为“理性的性别”(men of reason)。她借用了安东尼奥·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提出了“男性气概的霸权”(hegemonicmasculinity, 直译为“霸权式的男性气概”)这一概念,用来指称男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诸多方面凌驾于女性和其他性别(跨性别者、变性者等)之上的现象。在《男性气概》之前,瑞雯·康奈尔还写作了《性别与权力》一书,对性别关系所呈现的权力架构做了深入的分析。在纳粹主义盛行的时候逃离德国、移居美国的历史学家乔治·莫塞(George Mosse,1918-1999)著有《男人的形象:制造男性气概》一书,他进一步指出近代的“男性气概”理念生成于18世纪下半叶,并在19世纪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他而言,所谓“男性气概”和“女性气质”均是一种“成见”(stereotype);这些成见的生成和普及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即不但歧视女性,而且还歧视其他种族(例如欧洲的犹太人和吉卜赛人)的男性,认为他们“不像男人”(unmanly), 甚至是“半男性、半女性”(half man, half woman)。

 

那么,如何定义“男性气概”呢?从上面的讨论可见,界定“男性气概”和“女性气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将之在情感方面的表现对立起来。乔治·莫塞指出,欧洲近代的“男性气概”基于中世纪“骑士气概”(chivalry)的传统,即男人需要在战场或其他危急的时刻,表现出勇敢沉着、毫不畏惧,控制住自己恐惧不安的情绪,以守护、捍卫自己的名誉为第一要务。与此相对照,女人则为情感、欲求所左右,无法保持理性、控制感情。莫塞举例说道: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一方面歌颂女性的纯真、贞洁和温柔,另一方面又写作了许多作品,宣扬所谓“致命的女性”(female fatale),有声有色地描绘男人与“妖妇”(temptress)一夜欢愉之后,如何在第二天早上被其杀害,由此来告诫男人不能失去理智、耽于声色。对于近代社会将男女的性别和情感相对立的现象,瑞雯·康奈尔将其归纳为一种“父权意识形态”(patriarchal ideology),其特点就是认定“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情感的,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欧洲哲学前提”。近代社会宣扬理性主义,认为科学和理性是历史行进的动因,而科学和理性在文化上则被视作“男性的领域”(masculine realm)。她提出的“男性气概的霸权”,指的便是这样一种基于情感表现不同而将两性对立的文化,及其如何全面笼罩着当今社会,无孔不入地掌控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

 

 

 

三、情感史和性别史:史学史的考量

 

以上的例子虽然简略,但横跨欧洲历史的古今,显示人们往往将情感表现形式的不同与性别差异相关联。如本文开头所说,情感史和性别史的研究,不但兴起的时间几乎相同,而且从一开始就呈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在德国柏林马克斯·普朗克人类发展研究所任职的乌特·弗雷佛特(Ute Frevert)是情感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她在2011年主编的《历史上的情感:失去的和重拾的》一书,是情感史研究的先驱作品之一。该书除了导论和结论之外,共有三章,第二章题为“性别化的情感”。澳大利亚情感史专家苏珊·布鲁姆豪尔(Susan Broomhall)主编了几部研究欧洲大陆和英国历史、社会的著作,同样将情感与性别两方面结合起来考察。在历史学领域以外,其他学科的学者对情感和性别之间关系的研究,可以说也是层出不穷、举不胜举。

 

那么,情感史与性别史研究的联手,在史学史上有何价值和意义呢?笔者不揣浅陋,在以下四个方面略作阐述。首先,如同上述,情感和性别长期以来没有成为历史研究的主要对象,而情感史和性别史的联手,却能更为明确地展现情感构成和性别认知的历史性。以性别史而言,其发生、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就是从主张男女“性别”的不同,转而认识到两者之间的“社会性别”差异,而史家对这一转化的认识,很大层面上来自对男女情感表现异同的考察。换言之,男女性别的差异虽然有其生理基础,但在情感的表现上却并不总是那么泾渭分明,而是会出现相互交叉的现象。譬如上文已经提到,在父母失去孩子的悲痛时刻,其情感的表现并没有十分明显的性别差异。一项关于一次大战期间法国士兵与他们妻子通信的研究发现,远在前方的士兵与身处后方的妻子通信时,男女之间情感表达的形式与一般的刻板印象有所不同:丈夫和妻子都相互表示思念之情,但前者更多地写到自己如何掉泪和害怕,而后者却较少地提到自己落泪,相反却时常使用“勇敢”和“无畏”等词语来形容自己的生活和感受。易言之,男女的情感表现,并不全然囿于成见,而是会出现交叉、混合的现象。

 

不过,上面这些都是相对少见的例子——男女的情感表达,的确在大多时候呈现比较明显的差异。这里一个重要的、值得思索的问题是,这些差异的形成主要是自然的(天然的)、生理的还是文化的,抑或历史的?情感史与性别史的交互研究,倾向于显示后者是更主要的因素。据统计,欧洲女性哭泣的次数,要比男性高出四倍至五倍。乌特·弗雷佛特指出,男女在这一点上的区别与他们的生理差别并无关系, 而是“一种文化现象,反映的是社会规范和风俗习惯”。不过弗雷佛特的观点并不为其他学科的学者完全赞同。譬如社会心理学家爱格妮塔·菲谢尔便认为,男女哭泣的次数不同,自然有社会和文化的因素——女性比男性更被允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生理的因素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她给出的一个理由是,在世界上已知的文明中,女性的哭泣频率普遍高于男性。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情感表现的性别差异虽然古已有之,但在欧洲近代社会得到了明显的强化。用弗雷佛特的话来说,近代社会的建立,提倡所谓人人平等,但又强调两性之间的不平等。具体言之,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后,教士和贵族之下的等级(譬如法国的第三等级)的权益不断得到扩张,逐渐获取了相对平等的社会地位。当时的启蒙思想家如卢梭、康德等人,提倡理性主义,但他们的做法则是将理性的扩张与男性的行为相连,同时贬低女性,认为女性的生物属性使其受制于情感,无法像男人一样运用理性。这种二元论的思维,贯穿了欧洲近代哲学和思想的发展,而从情感和性别的角度考量,便是论证男性代表了理性而女性代表了情感。卢梭、康德等启蒙思想家认为,女性天性温柔、慈爱多情,因此自然担当了养育孩子、体贴丈夫的责任,但她们的这种充满情感、热情洋溢的天性,又让她们无法做出理智的决定,因此,需要以仰赖和服从丈夫为人生的准则。卢梭在其名著《爱弥儿》一书中明确指出,男人的成长的确需要女性的陪伴,但后者的作用就在于扶助、取悦男性,让自己有用于男性,但在公民社会中则没有其位置。

 

欧洲近代哲学的二元论思维,突出了男女的性别差异,这也可以从身体史的角度略见一斑。索尼娅·罗斯在《什么是性别史》一书中,引用美国的法国史专家林·亨特(Lynn Hunt)的研究指出,在法国大革命发生之前,有钱的男子也像女性一样,不但衣饰华丽、戴假发并化妆,而且穿长袜、马裤和高跟鞋,但在大革命之后,男性穿着变得千篇一律,偏向穿统一的制服,为的是突出男女的性别差异,凸显自己的男性气概。另一篇研究19世纪法国军队的论文也指出,当时法国男人均须接受军事训练,其主要目的就是培养男性气概,而穿着统一的制服也是手段之一,为的是让男性展现自己的“阳刚之气”(virility)。而一个男人是否具有“阳刚之气”的关键之一,还在于他是否能有效运用自己的理性,遏制自己情感的外露。更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军队所注重、灌输的“男性气概”,其影响并不仅仅限于军队之中,而是如上文中瑞雯·康奈尔所指出的那样,具有“男性气概霸权”的特点,渐渐成为当时社会衡量一个男人阳刚与否的标杆。上述理查德·埃文斯对19世纪欧洲情感走向性别化的描述和分析,亦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佐证。

 

其次,性别史和情感史的联手,不但能显示两者的历史性,而且在呈现情感表露和性别建构的历史阶段特性的同时,又质疑和修正了通常意义上的历史分期观念。事实上,妇女史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指出,现有历史的阶段性分期,采用的是男性的视角,忽视了女性的重要性。譬如美国妇女史的先驱人物之一琼·凯莉(Joan Kelly,1928-1982),在1976年发表了《女性有文艺复兴吗?》这样一篇影响深远的论文,其中指出将文艺复兴视作近代文化开端的做法,体现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史学传统。她指出,文艺复兴的确给予男性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但同时也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范围,要求女性从属于男性并强调其守贞的重要性。因此从女性的视角来衡量,文艺复兴并没有开启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在情感史研究兴起之前的著作中,也存在将中世纪和近代相对立的倾向。荷兰文化史家约翰·赫伊津哈(Jnhan Huizinga)的《中世纪的秋天》一书,从情感宣泄的角度考察欧洲中世纪的社会和文化,间接指出那个时代是一个“前理性”的时代,因此自然会走向没落。而德国社会学家诺贝尔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的《文明的进程》一书,也从社会风气变化的角度,指出近代社会的建立与人们对自己情感的控制如何齐头并进,表现为一个平行演进的过程。这两本著作启发了后人的研究,但它们都主要以男性的活动为考察的视角,突出了作为前近代的中世纪与近代欧洲的二元对立。

 

情感史和性别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则挑战了原有的历史分期,从女性的角度指出近代社会的建立,并没有给女性带来更多的机会或提升其地位,反而更加强调男女性别之生理和情感的差异,将女性束缚在家里,担任相夫教子、贤妻良母的角色。在质疑传统和近代的对立方面,芭芭拉·罗森宛恩等人的论著值得一提。罗森宛恩提出了“情感共同体”的概念,认为人们的情感流露受制于具体的场景和时空,取决于当事人在某时某刻某地的处境和氛围。从此角度出发,所谓传统社会与近现代社会的区分乃至对立便丧失了原有的参考价值。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是“情感共同体”如果在任何时代都存在,那么所谓理性控制、克制情感作为近代性的特征,便显得有些无从谈起;二是对“情感共同体”的分析不再突出情感表达的性别差异,而是注重当事人所在的共同体及其对当事人的影响。前面已经提到,罗森宛恩曾对比研究了15世纪与17世纪英国教徒的宗教信仰和实践。她在文中指出,前者发生在宗教改革之前,后者展现的则是宗教改革之后、作为激进新教徒的清教徒的宗教生活,两者对上帝、教会和赎罪的观念虽有差别,但在情感的表露上颇为相似,都在检讨自己的“罪恕”时涕泪纵横,表现出某种绝望和害怕。因此罗森宛恩总结道:“中世纪和近代之间看似泾渭分明,但其实并不见于历史,而是一种史学的建构。”总而言之,情感史和性别史的研究表明,原有的历史分期,突出了情感与理性的对立,并且将之建立在男女性别差异的生理基础之上,由此无视女性的历史作用,宣扬男性中心主义的历史观。

 

第三,质疑传统文明与近现代社会之间的差别,其实质就是挑战和批评18世纪启蒙运动所认定的历史进步观念。这一历史进步观念的主要基础,便是推崇理性主义的思潮,视其为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标志。毋庸置疑,启蒙运动所倡导的理性主义,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着正面的意义。启蒙思想家号召解放思想,充分运用理性思维,不再对天主教会的训导唯命是从,而是倡导实事求是,以科学的态度和手段认识周围的世界,有力地促进了知识的进步、心智的发展。启蒙思想家受到牛顿、伽利略等科学家成果的激励,尝试运用科学思维,探讨人类社会演变的规律。从伏尔泰的《风俗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到维科的《新科学》与赫尔德、孔多塞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思考,都是运用人类理性、科学思维理解和解释人类历史的重要成果,在今天的世界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从史学发展的角度考量,理性主义同样也是近代史学形成的重要推动力,其表现之一是给予近代史家高度的自信,认为自己身处在一个崭新的时代,可以居高临下、从一个新的高度和立场重构以往的历史。巴托尔德·尼布尔(Barthold Georg Niebuhr,1766-1831)和乔治·格罗特(George Grote1794-1871)在19世纪重写古代罗马史和希腊史,是近代史学诞生的标志之一。而那个时代的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在其处女作《罗曼和日耳曼诸民族史》中宣称,他可以摒除政治和道德的目的,“弄清历史事实发生的真相,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来书写历史”,更是近代史家在方法论上高度自信的一个表现。这一自信的根源,在于那个时代的学者认定自己能充分运用理性,剔除情感、道德等因素,像科学家从事科学实验一样,不偏不倚、客观中立地研究和书写历史。兰克于是被奉为“近代科学史学”的代表人物。

 

美国女性史家芭妮·史密斯(Bonnie G.Smith)通过缜密的研究表明,兰克的治史理念可以说是基于理性和情感的某种对立。兰克提倡用档案材料作为历史写作的基础,他在搜寻和发现档案的时候,常常将之比作一个含苞待放的女性,有待他的“驾驭”和“征服”。而兰克之所以有这样的心态,无疑是认为自己作为男性,能够熟练运用理性的思维和手段。但如果从情感史的角度考察, 兰克对自己研究状况的描述,其实也反映了一种情感——自信乃至自大、骄傲、得意等,而他认定自己能如实直书,排除道德褒贬的传统,其实无异于提倡一种新的道德抑或美德。荷兰史学理论家赫尔曼·保罗(Herman Paul)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指出,当时的德国史家讨论如何平衡理性和情感,以求成为一个“健全男性”,而兰克则被奉为一个标杆,与他的弟子海因里希·特莱奇克相比对。而这两位史家虽然被树立为不同的典型,但整个讨论的内容都是为了培养“健全男性”,不但排斥了女性,而且还将之视作对立的一面。换言之,近代史学将理性与情感相对立,其结果是将男性和女性相对立,并把后者弃之一旁,否定了女性作为人类成员的基本权利,违反了理性主义提倡的人人平等的理念。一个简单的道理就在于,如果理性主义盛行的结果是将排斥、贬低女性的观念和行为合理化,那么近代历史的进步性便显得无从着落。

 

 

因此,妇女史、性别史和情感史的兴起,可以说是与兰克史学为代表的近代史学传统形成了一种对立关系。具体言之,近代史家在历史观念上,认为民族国家在近代的兴起及其国际关系代表了世界历史的主流趋向,于是国别史、外交史和政治史的书写成了历史著述的大宗。如果史家以描述开国元勋的业绩为己任,那么民众和女性的作用便常常不受重视。在史学方法上,近代史家主张使用档案材料,而档案材料往往记录的是男性精英人物的言行,同样忽视了女性和普罗大众(庶民阶层)的历史作用。前文已经提到,性别史和情感史直至20世纪末才兴起,而那个时代的史学界正经历后现代主义的洗礼,出现了语言学的转向。不少女性主义的史家,如写作《社会性别:一个有用的历史分析范畴》的琼·斯科特和提倡新文化史的林·亨特,往往是后现代主义者的同情者乃至同道者,其原因在于后现代主义理论冲击了上述近代史学的传统,革新了对于历史研究和历史书写之间关系的认知,有利于性别史、情感史、家庭史等新兴流派的兴起。这些史学流派的发展,不但在历史观念上需要突破男性精英主义,而且在史学方法、史料运用上,也主张摆脱档案文献的束缚。

 

如果性别史和情感史等新兴史学流派意在与近代史学的传统分道扬镳,那么它们对历史研究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这是笔者讨论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林·亨特在2014年曾著有《全球时代的史学写作》一书,其中指出近现代历史学迄今为止受到四种理论范式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年鉴学派、现代化理论和身份认同政治理论。这些理论的影响,主要帮助史家认识和解释社会的变迁。用一个比较熟知的说法来形容,那就是侧重历史书写中“宏大叙事”的内容。而亨特指出,历史学在理解和分析“社会”变迁的同时,需要开展对“自我”(self)的认识。她特别提到鉴于近年神经科学和生物化学的新发展,让人认知到了“具身的自我”(embodied self),即“自我”的构建同时受到生物和文化的双重影响。回到我们上面提到的女性哭泣多于男性的现象,为什么学者的解释有所不同,其主要原因就是对这个现象,人们无法完全从生物抑或历史的角度做单方面的解释,而是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这样的思考有助于突破和超越欧洲近代哲学的二元论思维,即物质和精神、身体和心智、理性与情感之间,并非界限分明、截然对立,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换言之,性别史和情感史的发展,固然对史家考察社会的变动等“宏大叙事”添加了新的视角,但归根结底,它们其实志不在此,而是希望能开辟崭新的历史研究领域。近年兴起的“深历史”(deep history)和“神经史”(neuro history),便是颇具代表性的例子。2019年马瑞克·塔姆(Marek Tamm)和彼得·伯克(Peter Burke)合编了《史学新路径的争论》一书,情感史研究的新锐罗伯·巴蒂斯(Rob Boddice)为之撰写了“神经史”一章,而《脑海深处的历史》的作者丹尼尔·斯麦尔(Daniel Lord Smail)对此做了回应。他们两人的立场不尽相同,但都强调人是“生物文化的”(biocultural)产物, 即若要理解人的行为, 不能单方面考虑其生物属性或文化影响,将所谓“先天”(natural)和“后天”(cultural)的因素对立起来看待。斯麦尔的《脑海深处的历史》一书于2008年出版,他本人也被视为“神经史”的开创者之一。斯麦尔的主要贡献在于采用跨学科的路径研讨人类历史的演变,指出人的心理、行为和情感的构成(即人的脑海深处神经的进化),在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便已初步形成,并在之后的文明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在此基础上,他主张跳出近代史学只注重文明史乃至近代民族国家史的治史框架和手段(如对档案文献的偏重),要求重视史前的历史,提倡宏观的历史观抑或“大历史”的观念。同时他又借用生物社会学、神经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和基因学的研究成果,指出人类行为的演进和改变,并非如达尔文主义所言,是对自然环境的适应所致,而是经历了一个生物和文化交互作用的过程。

 

罗伯·巴蒂斯曾主编一本有关痛感的情感史专著,可以有助于说明上述生物和文化交互影响人类行为的现象。他在为《史学新路径的争论》写作“神经史”一章时,也以痛感为例做了说明,因为痛感的形成,虽然可以是身体受伤之故,但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感受,因为即使每次受伤的方式相同,痛感的程度还是会有差异。更有甚者,其痛楚与身体是否受伤无关,而是由其他因素所致,比如丧亲、失恋、伤感、同情等。感受和表达痛感不但因人而异,而且也有一定的性别差异。一言以蔽之,巴蒂斯认为痛感是一个“生物文化的”现象——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才让人感受和表达痛感。

 

 

最后,笔者想做一个简单的结论。性别史和情感史在挑战和超越近代史学模式的基础上,将历史研究的重心从社会沿革、国家建构等方面,逐步转移到加深对人本身(身体、情感、心理、生理、性行为等)的认知。这一“由内而外的历史”(history from within)一方面看似脱离了历史书写的“宏大叙事”传统主题,放弃了史家的宏大关怀。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也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性别史、情感史及与之相关的身体史、家庭史、儿童史等所探讨的是历史研究中更为根本和关键的问题,因为人类社会的性别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没有人与人及其性别之间的情感、身体的交流和互动,没有家庭的组成、儿女的培育,人类文明的繁衍、演化和发展便是无本之木同时,人类文明的演进,又与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有密切的关系。总之,当代史学在突破和超越近代史学模式的基础上,正在朝上述这些新的方向同时迈进,性别史和情感史的兴起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和奥援,不失为其中一个引人瞩目的例子,值得所有历史从业者重视和借鉴。

 
 
 

 

作者王晴佳,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讲座教授。

来源:《史学集刊》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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